| 内容出处: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6526 |
| 颗粒名称: |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乡总社(联社) |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 页数: | 1 |
| 页码: | 40-40 |
| 摘要: | 时间段为1963~1987年。1963年末,人民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乡总社(联社)。乡总社(联社)行政管理权归属乡(建乡前归公社或贫管会)。乡(公社)党委任命社主任、副主任,人事由乡(公社)调配。1979年末,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是恢复名声,建制仍然是公社党委领导下主任负责制。34年间,乡级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最多的乡开2~3次。这一阶段的主管行,先为农业银行,后是人民银行,再为农业银行。 |
| 关键词: | 主任负责制 农业银行 社员代表大会 农村信用合作 行政管理权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