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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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447
颗粒名称: 1959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7-7
摘要: 1月1日,霍城、绥定两县辖区信用合作社将小商贩放款利率由7.2‰下调至6.0‰。
关键词: 人民公社 信用分 人民银行 农村人民公社 县辖区

内容

1月1日,霍城、绥定两县辖区信用合作社将小商贩放款利率由7.2‰下调至6.0‰。
  4月25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的决定》。霍城、绥定两县辖区公社信用分部由人民银行霍城(绥定)支行和人民公社管委会双重领导,业务以人民银行领导为主。
  9月末,霍城、绥定两县根据国务院《关于人民公社信用部工作等问题的规定》,7个人民公社成立信用部,27家乡农村信用社改为生产大队信用分部,人、财、物归人民公社管理,与人民银行霍城(绥定)支行营业所合署办公。

知识出处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霍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霍城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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