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协管员队伍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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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33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协管员队伍建设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359-360
摘要: 2007年4月12日,伊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伊宁市农村金融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伊宁市诚信乡(镇)、诚信村、信用户评定及奖励办法》,提出各行政村主要领导担任信用社信贷协管员;以伊宁市联社工作人员、乡村贷款协管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对农村信用户进行评定。
关键词: 行政村 信用社 协管员 伊宁市 小额信用贷款

内容

2007年4月12日,伊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伊宁市农村金融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伊宁市诚信乡(镇)、诚信村、信用户评定及奖励办法》,提出各行政村主要领导担任信用社信贷协管员;以伊宁市联社工作人员、乡村贷款协管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对农村信用户进行评定。
  10月12日,自治区联社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自然村及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聘为辖区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管理的协管员;凡被农村信用社聘用为协管员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年给予1000元的奖励,在考核的基础上按年发放;受聘的村支书在考核中不能较好履职或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可扣发奖金或予以解聘。同日,自治区联社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协管员职责:积极向农民宣传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信贷政策、业务品种和职能作用;协助信用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率,增加贷款规模;收集农户信息,向信用社反馈农户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协助信用社组织吸收存款,宣传“两个离不开”思想;协助信用社增资扩股;协助信用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和信用等级评定;协助信用社做好授信管理和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协助信用社催收和清收贷款;协助信用社清收陈欠贷款,降低责任区贷款不良率。协管员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聘请村党支部书记为所在村的信贷管理协管员,实行一年一聘;建立协管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协管员不拿凭证、不拿现金、不设账簿、不刻印章,只建农户贷款管理监督台账和农户调查情况登记簿;协管员按年计发补助费,每年按发放贷款质量、贷款规模、清收贷款总额、当年贷款清收率、陈欠贷款清收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发放;凡所聘协管员经考核认定不能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欠佳的,相应扣发补助金,并给予解聘和收回聘书。年内,市联社与12个行政村领导协商成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定小组,聘请信贷协管员12人,发放协管员奖励1.2万元。
  2008年,市联社成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定小组33个,聘请信贷协管员33人,签订伊宁市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协议书33份,发放协管员奖励每人1000元。
  2009年,市联社印发《伊宁市乡镇信贷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协管员职责:认真参加伊宁市联社组织的信贷学习培训,积极向农民宣传伊宁市联社的服务宗旨、信贷政策、业务品种和职能作用;在信用社授权范围内,协助信用社开展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工作,协助信用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率,增加贷款规模;收集农户信息,向信用社反馈农户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协助信用社组织吸收存款,宣传“两个离不开”思想;协助信用社增资扩股;协助信用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和信用等级评定;协助信用社做好授信管理和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协助信用社催收和清收贷款;协助信用社清收陈欠贷款,降低责任区贷款不良率。年末,市联社信贷协管员42人,其中60%为村党支部书记,40%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等,协管员中党员40人,非党员2人。
  2010年,市辖8乡1镇46个行政村组,农户总数24489户(耕地被征用农户3852户),实际农户20637户,农村人口123567人,耕地面积1.6万公顷。伊宁市联社有信贷协管员42人,任期最长3年,最短25天,年龄最大64岁,最小29岁,平均年龄40岁,30岁以上有21人,占协管员总数的50%;在村党支部任书记的26人,占协管员总数的62%;任副书记的3人,占协管员总数的7%;任村主任的3人,占协管员总数的7%;村委会其他人员9人,占协管员总数的21%;非村委会人员1人,占协管员总数的2%。维吾尔族23人,占协管员总数的55%;回族10人,占协管员总数的24%;汉族7人,占协管员总数的17%;其他民族2人,占协管员总数的5%。文化程度以大专居多,高中文化7人,占协管员总数的17%;最低文化程度初中。2010年,信贷协管员人均获取劳务报酬1000元。
  2011年3月22日,市联社按照自治区联社《关于对信贷协管员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抽调人员组成自查清理小组,对全辖42名信贷协管员从年龄、身份、职务、从事协管员时间等进行逐户核实,入户率100%。通过自查,未发现协管人员利用信贷协管员岗位便利条件收取各类好处费、无偿用工、占用他人财物、以介绍贷款为名占有他人名下贷款及发展只与自己联系的“下线人员”等情况。通过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自治区联社要求信贷协管员为村党支部书记,但在实际工作中,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繁忙,虽与信用社签订协议,但一般交给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或其他村干部负责;由于缺乏对信贷协管员进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农村信用社有关信贷制度培训,致使农户不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信贷制度、职能作用及主要业务;信贷协管员对村贷款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掌握和了解不够,监督不到位,农户贷款到期或逾期,在信用社工作人员督促下,贷款才得以偿还。
  2012年3月21日,自治区联社修订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协管员管理办法》,增加协管员职责条款:对信用社的商业机密保密,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泄露信用社对农牧户授信评级等农村信用社商业秘密的予以解聘。年内,市联社与伊宁市辖8个乡的42个行政村签订伊宁市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协议书,同时与各信贷协管员签订承诺书,承诺认真履行协管员各项职责及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协议相关内容。年末,市联社对8个乡的信贷协管员进行考核,发放协管员劳务费4.2万元。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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