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算渠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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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253
颗粒名称: 三、结算渠道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3
页码: 276-278
摘要: 结算渠道主要有大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关键词: 支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大额支付系统 小额支付系统 人民银行

内容

结算渠道主要有大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2003年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指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接入系统,是以电子方式实时全额处理跨行及跨区支付业务的应用系统,大额支付系统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大额支付系统是经人民银行批准,自治区联合社在人民银行开立的用于完成外部资金清算的账户。系统内清算账户是县(市)联合社在自治区联合社开立的用于完成内部资金清算的账户。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办理大额支付业务,外部清算通过人民银行清算账户在大额支付系统日切时进行资金清算;内部清算通过系统内清算账户在核心系统批处理时进行资金清算。办理大额支付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大额支付业务的金额起点由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大额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日切时间为法定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运行及日切时间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运行工作日及运行时间。大额支付系统交易的速度快、金额大,又是最终性支付,要求实时逐笔进行支付处理,对支付交易信息报文传输、处理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很高,系统安全、可靠是大额支付系统的关键。
  小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纸质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经人民银行支付业务处理中心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支付业务信息在小额支付系统中以批量包的形式传输和处理,支付业务信息由纸质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纸质凭证,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小额支付信息经过确认才产生支付效力,支付业务信息的确认,应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信息格式。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日切时间为法定工作日16∶00(北京时间),前一日16∶00至当日16∶00为小额支付系统的一个工作日,具体日切时间由人民银行根据运行管理需要灵活调整,但一般不晚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时间。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普通贷记支付业务、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定期借记支付业务。2006年1月26日,伊犁辖区小额支付系统建设运行领导小组成立;3月26日,小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小额支付系统的单笔金额上限贷记5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普通贷记支付业务是发起行(社)向接收行(社)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支付业务。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是指发起行(社)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接收行(社)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代付工资业务,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贷记支付业务。
  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是收款行(社)向付款行(社)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社)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社)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2007年开通“农信银”系统。“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是营业机构受理客户委托,将款项通过“农信银”系统及时汇划异地收款人的行为,是营业机构办理结算业务和划拨资金的重要工具。“农信银”系统清算采用外部清算方式,即由自治区联社集中接入“农信银”系统为全疆农村信用社办理与农信银中心之间的资金往来清算。“农信银”系统通存通兑业务的受理范围:个人账户异地现金业务,包括柜面有/无折(卡)存款、柜面有卡/有折取现;异地转账业务,包括柜面当地卡/折转入异地账户,柜面异地卡/折转入当地账户;异地查询账户余额,包括柜面查询卡/折余额。“农信银”系统为广大城乡客户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资金实时到账,系统运行安全,网点覆盖面广。
  2007年9月,市联社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安装、调试、上线工作。影像交换系统定位于处理银行机构跨行和行内支票影像信息交换,其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覆盖全国的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业务分为信用合作社系统内业务和系统外业务。信用合作社采用集中接入模式,通过自治区联社集中提交和接收支票影像信息。营业机构采用印鉴核验方式对支票影像信息进行付款确认,使用电子验印系统,付款确认以签章为主,支票影像其他要素为辅。支票影像信息一经影像交换系统发出,不得更改或撤销。对发出有误的支票影像信息,提出行(社)可以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向提入行(社)申请止付。出票人应在银行账户内备足资金,确保支票足额支付。影像交换系统实行7×24小时运行。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系统外的支票业务金额上限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超过金额上限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拒绝受理。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系统内的支票业务金额不受限制。
  2010年1月25日,根据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下发的《关于成立伊犁州直辖区第二代支付系统及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要求,伊宁市联社成立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扎实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及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工程实施计划的相关准备工作。
  2011年11月,新核心系统在历经2年后正式上线运行,为办理各项结算业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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