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农再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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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210
颗粒名称: 一、支农再贷款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2
页码: 245-246
摘要: 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农业银行不再向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支持资金。同时受20世纪90年代后期地方金融风险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脆弱、紧张,实力有所削弱,存款持续徘徊,加上国有商业银行集中撤并县以下分支机构,县域金融服务和涉农信贷需求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不足矛盾突出。
关键词: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信用社 支农再贷款

内容

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农业银行不再向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支持资金。同时受20世纪90年代后期地方金融风险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脆弱、紧张,实力有所削弱,存款持续徘徊,加上国有商业银行集中撤并县以下分支机构,县域金融服务和涉农信贷需求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不足矛盾突出。为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增加农户贷款,促进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于1997年开始办理支农再贷款业务,同时适当降低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准备金率(由13%降为8%),以增加农村信用合作社可用资金。
  1997年,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下达伊犁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再贷款指标1300万元。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要求信用合作社合理调整贷款结构,上半年新增贷款至少70%必须投向农业生产;积极采取措施揽储,增加资金来源,积极清收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再贷款的发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期限,发放金额采取勤贷勤收办法,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
  2002年10月,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对信用合作社6000万元再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信用合作社能够按照有关再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1999—2007年,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供求总体宽松、但地区间不平衡,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支农再贷款额度的地区间调剂,支农再贷款额度93%集中安排用于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在此背景下,为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作用,进一步促进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将支农再贷款对象扩展至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再贷款支持和引导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农业贷款特别是农户贷款大幅度增加,占其各项贷款的比重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以来,随着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实力增强,经营财务状况明显改善,对支农再贷款的需求有所下降。
  2011年4月28日,市联社申请支农再贷款3000万元,利率2.36%,期限12个月。贷款具体分配:巴彦岱信用社1000万元,英也尔信用社1000万元,达达木图信用社1000万元。2012年4月6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012年2月15日,市联社申请支农再贷款2000万元,利率3.25%。贷款具体分配:巴彦岱信用社600万元,英也尔信用社600万元,达达木图信用社400万元,托格拉克信用社200万元,克伯克于孜信用社200万元。当年6月12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012年4月16日,市联社申请支农再贷款9726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3.35%。贷款具体分配:巴彦岱信用社3000万元,英也尔信用社3000万元,达达木图信用社2000万元,托格拉克信用社1000万元,克伯克于孜信用社726万元。当年6月13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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