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发放程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82
颗粒名称: 三、贷款发放程序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207-207
摘要: 1954年建社初期,社员编有社员小组,设组长1~2人。社员贷款向小组提出,由小组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并介绍到信用合作社,由信用合作社决定是否贷款。社员贷款,订立借据。借款后,由小组负责检查是否专款专用,贷款到期后协助催收。
关键词: 借款人 审贷委员会 贷款程序 信用合作社 农业社

内容

1954年建社初期,社员编有社员小组,设组长1~2人。社员贷款向小组提出,由小组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并介绍到信用合作社,由信用合作社决定是否贷款。社员贷款,订立借据。借款后,由小组负责检查是否专款专用,贷款到期后协助催收。
  农业合作化时期(1956年年底前),社员贷款由农业社主任或队长审核,提出贷与不贷的意见,信用合作社审定发放,贷款用途大部分是生活贷款。贷款不需担保,只订立借据,贷款使用由农业社主任或队长检查。对农业社生产贷款,绝大部分贷款由银行发放。资金有余的信用合作社可对农业社贷款。贷款由农业社提出申请,银行协助信用合作社调查,由银行外勤人员和信用合作社主任共同商议后再贷款。
  1976年后,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贷款逐渐增多。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先后制定一些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借款人提出申请。凡要求向信用合作社借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首先要向信用合作社提出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原由、用途、金额、期限、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时间。企业和单位要同时附送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抵押和质押的贷款还需要有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证明文件。二是贷前调查。信用合作社接到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借款用途、财务状况、借款人自有资金状况、贷款保证情况、交叉贷款情况、借款人的经营能力进行调查。三是贷款审查与批准。审贷委员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贷款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决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确定贷款方式,进行风险性审查。不经审贷委员会(小组)审查,签批人不予批贷。四是贷款发放。贷款经过审贷委员会(小组)审批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即可办理发放手续。根据借款人使用借款特点,贷款发放的方法分为逐笔申请,逐笔核贷;一次审批,分笔发放;一次核定,分笔发放,定期调整三种。所贷款项一律转入借款人存款账户,由借款人按规定使用。
  从贷款管理的角度,贷款程序还包括贷后检查、贷款归还和归档管理。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