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金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68
颗粒名称: 二、股金证管理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190-191
摘要: 20世纪50年代中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实行社员证制度,给每一个入股社员发放社员证,上面列有社员姓名、民族、性别、家庭住址等信息,并有历次缴纳股金的统计表,注明社员历次缴纳股金的详细情况。
关键词: 联合社 信用合作社 利益分配 农村信用合作 自然人

内容

20世纪50年代中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实行社员证制度,给每一个入股社员发放社员证,上面列有社员姓名、民族、性别、家庭住址等信息,并有历次缴纳股金的统计表,注明社员历次缴纳股金的详细情况。
  70年代,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仍为每个入股社员颁发社员证,作为社员缴纳股金的凭证。
  90年代,市联合社对原发的社员证进行清理,对已经退社社员的社员证收回并予以销毁,同时将在社社员原有的社员证收回并销毁,重新发放新的社员证。新社员证的形式与内容同原来的社员证一样。新增加的社员领用新的社员证。
  1997—2005年,市联合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资格证明、股金所有权凭证以及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社员不能以股金证在信用合作社以外设定质押标的。
  2006年,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市联合社换发股金证。新的股金证封面为绿色,32开本大小。
  市联合社签发的股金证,在明显位置以入股须知形式对社员应了解的事项加以说明:社员入股前应详细阅读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知晓社员的权利、义务;根据盈利情况,按规定向社员分配红利,不对入股股金支付利息;社员退股应符合章程中规定的条件;社员以其所持股金为限承担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社员对股金证所列项目应如实申报,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
  社员股金证列明以下事项:自然人股社员列明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法人股社员列明法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入股时间、入股金额等事项;在股金证中对资格股、投资股分别列示;社员持有的股金证发生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时,单位持介绍信、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入股信用合作社办理挂失手续。
  2011年,市联社对股金证进行更换。更换后的股金证为蓝色封皮,与存款存折一般大小。
  市联社对认缴股金的股东签发记名式股金证,作为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参与利益分配的依据。
  市联社签发股金证时,在发证单位(签章)处加盖行政公章及法人私章。
  市联社要求股东对股金证所列事项如实申报,如有变动应及时申请变更。法人股股东应持法人单位介绍信、自然人股股东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股金代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股金证。
  股金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股金证采用系统打印方式,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允许重打。
  股金证满页换发、挂失换发、变更股东资料时,更换新的股金证。股金证换发只能在原股金代理机构办理。
  市联社社员不得以股金证在市联社设定质押标的。社员以市联社股金证为自己或他人担保应事先告知理事会。
  股金
  股金是指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其合法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合作社形成的资本金,又称股本金。信用合作社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以社员集资入股形成的资本金开展业务。因此,股金是信用合作社的主要资金来源。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