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保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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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8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保设施
分类号: F832;F8;D631
页数: 4
页码: 419-422
摘要: 1954—1955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机构网点分散,业务规模较小,各机构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营业场所、设施,营业用房基本上都是村部或队部无偿提供或是租用私人房屋,面积小、基础设施极其简陋,防范设施主要是土木结构的办公房屋和木制桌、柜等保管设施,另配备一些木棍、铁棒和马刀等简陋防护器具,机构从业人数少。
关键词: 县联社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营业网点 信用社

内容

1954—1955年,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机构网点分散,业务规模较小,各机构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营业场所、设施,营业用房基本上都是村部或队部无偿提供或是租用私人房屋,面积小、基础设施极其简陋,防范设施主要是土木结构的办公房屋和木制桌、柜等保管设施,另配备一些木棍、铁棒和马刀等简陋防护器具,机构从业人数少。防范重点是“人防”建设,管理工作主要是增强“人防”意识和督促执行银行的管理制度,在组织落实执行银行管理制度的同时,教育从业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抓好安全风险预防,做到警钟长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资金、账据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日常坚持晚间、节假日等非营业时间留人值班守库,库款、账据和印章等由经办人员妥善保管。走乡串户开展服务活动时尽量少带现金,夜间住宿选择在觉悟较高的贫下中农或干部家中,并做到“挂包”不离身或放在自己视线以内,便于看护。
  1956年,人行巩留县支行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所等营业网点提取现金,应请示当地政府,由政府指派民兵押运护送,并实行严格保密。靠近银行营业所的信用社网点一般不得留存现金。信用社提款或送存现金押运基本是乘坐驴(马)车或骑马、步行等;营业场所均为土木结构房屋,内部安全防护设施仍主要是土库房和木制的桌、柜等。
  1966—1978年,县信用社业务发展缓慢,部分管理规章制度搁置或停止执行,但社内安全保卫工作仍被高度重视,社干部责任心较强,从业人员坚持保持高度警惕性,辖内农村信用社未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1967年,人总行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信用社保卫工作的通报》,对全国银行、信用社发生的4起抢劫、偷盗案件进行通报,县信用社加强职工思想和保卫工作,严格制度,堵塞漏洞,做好防盗、防抢、防火工作,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
  1978年后,县信用社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人守库”,业务库管理坚持做到“六无”,即无鼠咬、无虫蛀、无潮湿、无霉烂、无差错、无火灾。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社公共积累的增加,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修建或购买了营业场所,但营业、安防设施仍相对简陋,大部分机构营业场所仍然是土木结构的房屋,营业场所的主要防护设施是营业室内增加木制柜台,将业务区与客户区隔离,在室外窗户增设木制防护板,对部分原业务库房木板增加包铁皮或增加铁制防护栏和加装双锁具等,部分网点增加铁制保险柜用于存放现金和重要物品。留有现金过夜的营业网点,实行两名职工守库或由地方政府安排民兵轮流看护。不留存现金的营业网点或无条件安排双人值班的营业网点实行一名职工或雇用专人看护值守。
  1980—1996年,县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由农行巩留县支行管理,保卫股具体负责并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支行信合股协助进行日常防范管理工作,辖内各信用社按照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定落实、执行,安全防范工作逐步得以加强,“四双”制度基本得以健全和落实,安全学习教育、检查督促、事后监督等管理制度逐步建立。
  1984年,辖内信用社营业网点建设和防范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资金条件较好的营业网点,逐步开始购置、改造或重建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结构要求为砖木结构,并单独设立一间业务库,营业室开始加装铁制防护栏,营业网点由农业银行统一配置铁制保险柜,用于存放现金和重要物品;信用社营业网点就近在农业银行营业所开户,部分网点仍与营业所合署办公,信用社周转金从营业所提取,超限额库存现金及时交存营业所,信用社提交现金执行“双人”押运,距离营业所近的信用社主要是自行车、骑马或步行,路途相对较远的主要是骑马、乘坐班车等。
  1987年,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三高一好”竞赛考核办法》,县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并参与竞赛考核活动。
  1989年,农行巩留县支行信合股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联合社根据网点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改造、专用设施购置的实际,拟订计划,经农行巩留县支行审查同意,再逐级按权限审批后实施。
  1990年,县信用社营业网点均设立一间业务库,配有铁制保险柜,营业室现金区与客户区全部实现铁制防护栏隔离,柜面按配置有木棍、石灰包等简易防护器具,守库室配有照明手电筒、电警棍、铁制尖头标枪等,辖内信用社网点基本落实夜间有两名职工值班,员工外出收存、收贷和实施押运等公务期间携带高压电警棍作为防护器具,主要押运工具为自行车和摩托车。
  1992年,县信用社按照防护标准,逐步开始对营业场所基地设施进行安全改造,对有条件的营业网点的现金区加装铁制安全防护栏,对存在问题的业务库进行整改加固,同时制定《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994年,县信用社为营业网点柜面配备防暴式灭火枪及警用器具,营业网点每个柜面2~3套,网点业务库无守库用枪的增配2~3个高压电警棍,并在年内完成剩余网点营业室铁制防护栏的安装和危房的改造建设。
  1995年,县信用社落实农行伊犁州分行《1995年工作安排意见》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抓好“三防一保”工作,确保集体资金不受损失。
  1997年11月11日,县联合社执行人总行印发的《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制度》《农村信用社安全设施标准及管理办法》,落实农村信用社保卫规章制度,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此后,信用社营业网点建造、装修,必须按上级保卫部门与公安机关核准同意后的设计方案施工。信用社营业网点的基础防护设施,必须与网点“风险等级”的防护要求相适应。建立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检查验证登记制度。是年,县联合社制订安全设施专项费用方案,在联社营业部安装防盗门,提升安全设施建设。
  1998年起,县联合社按照《农村信用社安全实施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属技术防范器材设备的均由人行自治区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保卫部门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购置、统一安装管理。是年,县联合社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人防,完善物防,落实技防,完成与当地派出所报警系统的联网。5月,县联社配置专用运钞车一辆,总价为163500元,供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运输之用。11月5日,人行伊犁州分行配发81-7式自动步枪1支,子弹20发。
  2001年,县联合社下发《巩留县农村信用社“三防一保”“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采取年终考核,实行百分制评比,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9月28日,县联合社组织对全辖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自查。将莫合尔信用社、吉尔格朗信用社、东买里信用社、塔斯托别信用社的外窗加固防护栏;将吉尔格朗信用社的柜台提高20公分,以便藏身使用。11月底,人行伊犁州分行农经科统一配发97-1式防暴枪4支,杀伤弹60发,动能弹60发。枪管员由孙远刚和努尔太·沙特瓦勒德担任;其中两把枪支、杀伤弹10发,动能弹20发用于武装守押,剩余的枪支弹药封存联社金库枪柜内;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制订《巩留县农村信用社押运期间的防暴预案》,并组织押运人员进行演练。在各营业室配备自卫防范器及石灰包。
  2002年,县联合社为莫合尔信用社、阿尕尔森信用社的营业室大门换成防盗门,对柜台上防护栏门进行加固。
  2003年1月8日,县联合社加强春节、古尔邦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全辖值班守库情况进行检查。是年,县联社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10万余元在联社营业部安装监控器材;投入5000余元在莫合尔信用社安装报警器;投入12000元购买12个电警棍。
  2004年7月9日,莫合尔信用社安装防弹玻璃,并且通过合格验收。
  2005年2月1日,针对岁末年初是盗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高发期的特点,巩留县公安局要求各金融保卫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好金融安全大检查工作,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
  2006年,县联社安全保卫工作主要承担自身现金押运工作,有改装运钞车一辆;97-1式防暴枪4支,配有子弹120发,其中杀伤弹60发,动能弹60发;81-1式半自动步枪1支,配有子弹20发,由警卫班人员负责押运工作。
  2007年,县联社对辖区6个营业网点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实现报警系统与派出所联网;4个营业网点安装防弹玻璃,设有专职警卫人员4人。7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对内部管理机制、硬件设施建设等级内容进行检查。
  2008年3月27日,根据公安机关清理枪支的要求,县联社将使用的一支81-1式枪和配备的20发子弹交给巩留县公安局保存。
  2009年,各网点的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安防设施已全部达标;报警器和电视监控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县联社每日坚持对运钞车进行出发前检查,监察保卫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了车辆运行的安全。由于硬件设施的更新和提升,确保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金安全。
  2010年,县联社共投入安全防范建设资金57万余元,其中21万余元用于更换各营业网点的视频监控系统;6万余元用于安装自动取款机房的电视监控;其余用于改造电视监控及购置各项安防设备。
  2011年,县联社投入22万元对营业部、塔斯托别信用社、东买里信用社、阿尕尔森信用社、莫合尔信用社安装6台ATM专用电视监控及防震设备;所有加钞房间均安装防盗门。投入约8.9万元,对新改建的吉尔格朗信用社安装防弹玻璃、金库门、防尾随门等安全设施。完成莫合尔信用社、吉尔格朗信用社、阿尕尔森信用社、东买里信用社、塔斯托别信用社的电视监控改造工作,保证画面清晰、有音可寻。
  2012年,县联社投入约11万元安装3套专用电视监控及防震报警设备;投入4万余元安装防盗门、防弹玻璃。投入25000余元更换莫合尔信用社、吉尔格朗信用社、阿尕尔森信用社、东买里信用社、塔斯托别信用社报警器。县联社共安装10套报警主机,53个固定报警按钮,23个声报器,实现全部与派出所连接警联网。年末,县联社有制式运钞车一辆;97-1式防暴枪4支,其中两支封存保管,两支用于守押工作;共有子弹120发,杀伤弹、动能弹各60发。押运防卫器具配备到位。截至2012年年末,辖区9家营业网点的安防设施均已达标,县联社营业部为一级风险防范等级营业场所,其余8家营业网点均为二级风险防范等级营业场所。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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