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803 | 
| 颗粒名称: | 二、代理国库业务 | 
| 分类号: | F812;F832;D92 | 
| 页数: | 1 | 
| 页码: | 333-333 | 
| 摘要: | 2011年7月,在人行伊犁州中支及地方财税部门的支持下,县联社与巩留县财政局签订国库集中支付委托协议,县联社正式开始代理国库业务。通过巩留县联社和人民银行的资金汇划系统,根据支付方式和支付地点的不同,采用同城转账、异地汇兑、现金支付等方式实现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和清算。县联社为财政部门开始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的特设专户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可提取现金,财政部门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日终余额为零。 | 
| 关键词: | 预算收入 县联社 预算单位 财政部门 零余额账户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