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780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国家财政扶持政策 |
| 页数: | 2 |
| 页码: | 299-300 |
| 摘要: | 一、保值贴息;2004年,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对在1994年至1997年亏损农村信用社实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给予补贴,以消化部分历史包袱。县联合社通过对1994—1997年亏损信用社实际支付保值定期储蓄贴息进行逐一核实,上报巩留县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认定,保值贴补利息额为36.4万元。县财政局分3年将1994—1997年亏损农村信用社实付保值储蓄贴补息全额拨付到位。;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2009年7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人行乌鲁木齐中支、新疆银监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自治区联社《关于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县联社向人行乌鲁木齐中支及新疆银监局、财政局上报关于拨付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审核请示。经审核通过,县联社各项指标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获得2008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83万元。;三、定向费用补贴;2010年,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可享受中央财政按照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的定向费用补贴。是年,县联社获得县财政局定向费用补贴奖励资金35万元,县财政局于2011年7月拨付。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