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农再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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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78
颗粒名称: 一、支农再贷款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3
页码: 292-294
摘要: 1987年,吉尔格朗信用社借入银行款10万元,归还10万元,余额零。
关键词: 伊犁州 县联社 联合社 信用社 支农再贷款

内容

1987年,吉尔格朗信用社借入银行款10万元,归还10万元,余额零。
  1988年,县阿尕尔森乡信用合作社借入银行款20万元,归还25万元,余额零。
  1989年,县阿尕尔森乡信用合作社借入银行款5万元,归还5万元,余额零。
  1990年,县阿尕尔森乡信用合作社借入银行款7万元,归还7万元,余额零。
  1991年,吉尔格朗信用社借入银行款120万元,归还120万元,余额零。
  1992年,吉尔格朗信用社借入银行款25万元,归还25万元,余额零。莫合尔信用社借入银行款32万元,归还32万元,余额零。
  1993年,吉尔格朗信用社借入银行款17万元,归还17万元,余额零。塔斯托别乡信用社借入银行款8万元,归还8万元,余额零。莫合尔信用社借入银行款16万元,归还16万元,余额零。
  1994年,吉尔格朗信用社借入银行款26万元,归还26万元,余额零。县阿尕尔森乡信用合作社借入银行款86.5万元,归还86.5万元,余额零。莫合尔信用社借入银行款26.7万元,归还26.7万元,余额零。
  1995年,吉尔格朗乡信用社借入银行款23万元,归还23万元,余额零。塔斯托别乡信用社借入银行款30万元,归还30万元,余额零。提克阿热克乡信用社借入银行款20万元,归还8万元,余额32万元。莫合尔信用社借入银行款36万元,归还36万元,余额零。联社营业部借入银行款3万元,归还3元,余额零。阿克吐别克信用社借入银行款15万元,归还15万元,余额零。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后,全国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业银行不再向信用社提供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所削弱。加之各家银行分别从县域及以下区域撤离,县域金融服务和涉农贷款的投放越来越集中于农村信用社,信用社资金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支持扩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引导增加涉农贷款,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向农村金融机构办理支农再贷款业务。
  1999年4月29日,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300万元,用于扶持农牧民抗灾自救。
  2000年,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3400万元,用于县域农牧民春耕备耕生产资金。
  2001年,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共4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户土地承包费、小额农户贷款、畜牧业养殖等。
  2002年,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共4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户土地承包费、小额农户贷款、农产品加工项目、畜牧业养殖等。
  2003年,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2600万元,将支农再贷款全额发放农户,主要投放种植、养殖行业。支农再贷款有效投入,增强了联合社的资金实力,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满足了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声誉。
  2004年3月25日,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中央银行利率形成机制,理顺中央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利率关系,完善货币政策间接调控体系,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农村信用社再贷款(不含紧急贷款)浮息采取逐步到位的政策。2004年保持现行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利率政策不变,即在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99个百分点。全年,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1500万元。
  2005年1月1日,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3600万元。
  2006—2007年,县联社未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
  2008年4月,县联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2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3.87%。
  2009年3月,县联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3笔支农再贷款共6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2.88%。
  2010年3月15日,县联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3笔支农再贷款共14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2.88%。
  2011—2012年,县联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12笔,金额30125万元,其中2011年7笔,金额15000万元。2012年5笔,金额15125万元。
  从1999年到2012年,县联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使用支农再贷款72725万元,有效支持了县域农业的发展,扶持了农民的再生产,信用社在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的过程中,也发展壮大了自己,为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县联社对支农再贷款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落实细则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以保证支农再贷款的资金安全和使用效果。成立由县联社“一把手”负责的支农再贷款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各基层信用社均建立支农再贷款专户。同时,建立以农户为单位的明细台账,准确反映和记录使用再贷款发放农业贷款的情况,保证支农再贷款的专款专用。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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