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757 |
| 颗粒名称: | 五、会计核算改革 |
| 分类号: | F832;F426;F275 |
| 页数: | 8 |
| 页码: | 255-262 |
| 摘要: | 1954年,东买里乡信用合作社建社之初,根据国家银行会计核算要求,每笔业务都是通过会计核算进行,这就要求制定各项业务核算手续时,必须保证贯彻业务政策的作用;会计核算的凭证传递和账务组织的规定,都必须科学严密、反映明确;支票记账必须先记借方,后记贷款;暂付款和应收款都必须由领导逐笔审批;一切过期放款和积压资金的情况,都必须及时反映;出纳长短款、呆账都有严格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款和实物,防止贪污,杜绝浪费和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
| 关键词: | 县联社 营业网点 定期储蓄存款 自治区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