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计核算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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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57
颗粒名称: 五、会计核算改革
分类号: F832;F426;F275
页数: 8
页码: 255-262
摘要: 1954年,东买里乡信用合作社建社之初,根据国家银行会计核算要求,每笔业务都是通过会计核算进行,这就要求制定各项业务核算手续时,必须保证贯彻业务政策的作用;会计核算的凭证传递和账务组织的规定,都必须科学严密、反映明确;支票记账必须先记借方,后记贷款;暂付款和应收款都必须由领导逐笔审批;一切过期放款和积压资金的情况,都必须及时反映;出纳长短款、呆账都有严格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款和实物,防止贪污,杜绝浪费和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关键词: 县联社 营业网点 定期储蓄存款 自治区 信用社

内容

1954年,东买里乡信用合作社建社之初,根据国家银行会计核算要求,每笔业务都是通过会计核算进行,这就要求制定各项业务核算手续时,必须保证贯彻业务政策的作用;会计核算的凭证传递和账务组织的规定,都必须科学严密、反映明确;支票记账必须先记借方,后记贷款;暂付款和应收款都必须由领导逐笔审批;一切过期放款和积压资金的情况,都必须及时反映;出纳长短款、呆账都有严格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款和实物,防止贪污,杜绝浪费和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1958年,在“破除迷信、打破陈规旧章”的号召下,会计制度遭到破坏。改变劳动组织,实行个人负责,一手清,记账、出纳、复核三合一;采取以表代账,用余额表控制余额;拆除柜台账折不见面就付款等。从此,造成会计工作严重的错账错款,经济案件增加。
  1963年1月,国务院颁发《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会计人员职责、权限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明确规定:会计人员的任务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保证数字真实可靠,如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2月6日,人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颁发“清理历年农业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人总行颁发的经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农林办公室批准的“清理历年农业贷款的办法”,自1963年2月起执行,执行中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对1961年以前社队、社员、其他部门所欠国家的农业贷款和信用合作社欠国家的贷款的账目,必须查对清楚,落实债权债务,账目不清的不得处理。在清理历年农业贷款的核算工作中,必须加强复核工作,准确及时地办好收贷、转贷和销账、销据手续,记好账务,做到不错不乱。结合清理历年农业贷款的经验教训,彻底整顿各项农贷账务,建立健全农贷方面的核算制度和处理手续,确保今后农贷的账同账、账同借据、借据同贷款户的数字完全相符。此外,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尚有贫农合作基金贷款需要减免的,仍应按照分行通知的规定手续办理。
  1965年10月4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处理1961年以前旧农贷款会计核算手续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信用社在清理旧贷工作结束后,对豁免贷款所发生的损失,应先办理以本身公积金弥补的转账手续,不足时再向银行申请以所欠周转贷款给予补助,银行在审查批准后,即可办理转账手续。信用社在办理以本身公积金弥补和以所欠银行周转贷款冲抵的转账手续后,如豁免贷款尚有损失时,银行应据实填列总行规定的“辖区内信用社处理1961年以前农业贷款报告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统一研究处理。对于原人民银行下推给信用社的贷款,各行应迅速将全辖信用社尚未划回银行的贷款数字查明落实后上报分行,分行汇总上报总行。至于在划回这部分贷款后,对各行的农贷资金应否进行调整,待总行查明落实各分行的数字后统一研究决定。基层行、所在清理旧贷工作结束后,应即办理将823科目和821科目内各有关清理的旧贷账户的余额分别转入824科目内各有关账户的转账手续。
  1966年3月,人行自治区分行召开全疆会计出纳会议,改革有关会计制度基本规定,各行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对凭证规定一般使用单式凭证,现行的各种凭证保留五种,现金收付传票、转账收付传票、特种转账传票。对账簿总账取消甲、乙、丙、丁四种格式,改为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4栏式。推行新的“对账未达回单”,取消原有的对账单。对有关错账的处理,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用同方向或反方向、红字或蓝字等冲账办法办理。7月,农村信用合作社使用收付记账法,取消现金科目,用现金库存平衡账务,在资金平衡表上收方排在左,付方排在右,符合常用收付概念的习惯,易学、易懂、易做,但不如借贷记账法有资产、负债的含义,和国际上保持一致。
  1973年,县信用社根据人总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1977年7月1日,县信用社将原来以现金为对象的收付记账法,改为以资金为对象的收付记账法,仍以收付为记账符号。资金来源增加记收方,资金运用减少记付方,增加现金科目,用资金来源总额等于资金运用总额的平衡原理来考核账务,通俗易懂,便于会计人员掌握。9月,取消实物收据办结算,改用证明(货单)办托收的汇兑信用结算;加强采购资金管理,500元以上一律转账,不许携带现金;推广农村限额购货结算办法。
  1979年,人总行修订《中国人民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和《出纳制度(试行本)》,进一步明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各计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坚持钱账分管,有账有据,账折见面,当时记账、当日结账、总分核对,内外对账等制度。坚持“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全部相符的核算质量标准”;在出纳制度方面,坚持钱账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制度。坚持复核制度,收款复点、付款复核。坚持交接手续和查库制度,并要求基层处所实行会计、出纳双人临柜、交叉复核等制度。
  1980年,县信用社与农行县支行合署办公后,实行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会计账务按各自核算内容与人民银行正式分开,按照农行巩留县支行系统的会计制度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进行专业核算。
  1981年,县信用社制定对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开立账户必须健全审批手续,严加管理,加强柜面监督,严禁出租、出借账户。开展百日、万笔无差错竞赛,差错率全年要压缩在万分之五以内,“双五好”达到70%以上,内部账务要实现“六无”“六相符”,并进行两次检查评比和财务检查。
  1983年9月20日,为适应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稳定,以及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农行自治区分行对信用社的会计科目作了修订。对信用社贷款及投资类科目作了较大的变动,增加18个科目,取消了10个;对信用社的公积金和盈亏中的虚数,需要进行调整,增设盈亏调整科目。修改了企业基金、应付股金红利科目名称,并对其核算内容作了较大的变动,以体现信用社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修订后会计科目的执行和新旧科目余额的结转,除盈亏调整科目暂不普遍实行外,其余会计科目于1984年1月1日起实行。
  1986年2月24日,农行自治区分行转发农总行《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信用社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要求从1986年起,在“各项业务支出”科目下取消“银行罚款支出”账户,同时增设“营业税支出”账户。10月18日,农行自治区分行对部分信用社会计科目进行修改,增加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科目、调剂资金科目、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县联社各项基金科目、有价证券科目、沼气贷款科目、农村集镇集体存款科目、承包户生产服务业贷款科目、集体生产服务组织贷款科目、农村集镇集体贷款科目。
  1988年3月16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信用社内部核算的几个会计科目使用及管理的通知》,信用社往来科目,核算县内信用社与信用社之间的资金往来,余额收付双方反映。社内往来科目,核算本社内、大社与分社、分社与分社之间的资金往来。转存银行款,缴存存款准备金,借入银行款科目,每月要同银行核对清楚,对未达账要列表登记,下个月对账时先核对上月未达,如有核对不上的应及时向银行或单位、个人查询,每年末尽量减少未达,力争同银行账余额一致,如不一致者应附未达表和文字说明。应收未收利息科目,该科目除每年11月30日营业终了,按规定范围计算应收未收利息外,平时该科目余额,只能减少,不许增加,要严格划分本科目与业务收入科目的收入界限。应付未付利息科目,本科目除按新农银信字30号文规定每年11日30日营业终了进行余额调整外,平时不许有收付方发生额。待处理历年亏损科目,下设3个分户自补因提应付未付利息及呆账准备金亏损户,自补因提固定财产折旧损户,待银行补贴亏损户。公积金科目:公积金是信用社经营的历年积累,主要应作为信贷资金参加周转,如因业务需要构建固定财产,必须坚持勤奋办社的方针,并按(1987)信字第20号文件规定报批。专用基金科目:专用基金包括固定财产折旧基金、呆账准备金、企业基金、社员公益金、职工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业务收入、非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各项费用、营业外支出5个损益科目的账户一定要按新农银(1987)信字第31号文件所列账户设立,不得随意增减或混淆。信用合作社按通知精神进行落实。
  1988年,农行自治区分行对会计科目又进行了4次调整。4月20日,县信用社在投资及租赁科目下设向县联社入股股金科目;在股金科目下增设信用社入股股金科目,处理入股股金的账务手续,反映信用社的入股情况。9月8日,县信用社将损益类的会计科目调整为业务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非业务收入、各项利息支出、各项业务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损益8个。由于以上科目的调整,统计项目电报中有关项目属也做了相应变动。10月14日,县信用社在各项存款内定期储蓄存款科目之后增设了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科目。在损益类各项利息支出科目中增设了保值定期储蓄贴息支出账户。11月7日,县信用社增设票据贴现科目,核算客户以未到期的票据向信用社办理贴现的业务;乡镇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由现行的8个科目归并为一个科目,恢复使用乡镇企事业固定资产贷款科目。
  1989年12月27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信合处下发《关于增设保值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户的通知》,规定,在“各项利息支出”科目下,增设保值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户;在月季表合计栏下,增加002、007两科目中的各存款档次附报数。
  1990年11月24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办理1990年度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通知》,将原信贷基金科目代号086改为0731,科目名称核算内容不变。营业外支出科目下的“亏损社安全设施费”账户改为“安全设施费”账户。增设贷款呆账资金、贷款呆账科目。在非业务收入科目下增设联社管理费收入账户;在各项业务费用科目下设联社各项费用账户;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增设电子设备购置费账户。
  1991年7月26日,农行自治区分行下发《关于增设信用社会计科目的通知》。为加强对信用社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管理,做到这项资金逐年累计专款专用,特增设分行二级专用科目,0741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科目。本科目为收方余额,属县(市)联社专用科目,排列在074专用基金科目之后。每年12月20日由信用社按规定比例提取,上缴县(市)联社,县(市)联社对这项基金均应在银行或联社营业部单独开户存储,所收利息也属本户。这项基金已从1987年开始提取,各县(市)联社应逐年清理,所清理的本息全数转入本科目。
  1993年,县信用社停止使用资金收付记账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实现与国际记账法接轨。执行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分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来区分资金来源和运用,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表、利润表;总分类账、明细账、分户账卡等账簿。从7月起正式启用会计月报程序报送会计报表,同时取消手工会计月报表。11月9日,农行自治区分行转发《农村信用社统一计科目的通知》,分行增设6个自治区级科目。资产方两个,12111“向分行上存统筹款”科目核算信用社向分行上存的统筹款,本科目为借方余额,排在1211科目之后;14211向联社入股股金科目,核算信用社向联社入股股金,为借方余额,排列在1421科目之后。负债方两个,21511“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科目,核算按人民银行规定吸收的保值定期储蓄存款,本科目为贷方余额,排列在2151科目之后;26211“合同制职工养老金”科目,核算信用社存入的合同制职工养老金,本科目为贷方余额,排列在2621科目之后。所有者权益两个,30111“股金”科目,核算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社员入股股金,本科目为贷方余额,排列在3011科目之后。30112信用社入股股金科目,核算联社接纳信用社股金款,本科目为贷款方金额,排列在30111科目之后。从1994年1月1日执行。
  1995年5月15日,农总行印发《关于农村信用社部分会计科目变动和调整的通知》,规定4621分行辖内往账,参加农行分行辖内往来的信用社与本辖区联行机构之间办理款项划拨业务、填制分行辖内往来往账报单时,用本科目核算。4622分行辖内来账,参加农行分行辖内往来的信用社,接到分行辖内行社的来账报单,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由收报行使用。4623上年分行辖内往账,新年度开始,应将上年度分行辖内往账科目年终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过入本科目核算。4624上半年分行辖内来账,应将上年度分行辖内来账科目年终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过入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在分行辖内往来未达未查清由收报信用社使用。4631县联社辖内往来,县信用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之间办理结算业务和内部资金调拨时,不论是填发县联社辖内往来报单的甲社,还是接受县联社辖内往来报单的乙社,均要使用本科目核算。4632上年县联社辖内往来,新年度开始时,将上年度的县联社辖内往来科目年终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过入本科目核算。
  1996年4月19日,农总行下发《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保值定期储蓄存款和催收贷款科目核算内容的通知》,由于从1996年4月1日起,对3年期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不再实行保值,对4月1日之前存入的3年期以上的定期储蓄存款仍按照原定办法继续给予保值。信用社“2152”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科目核算内容不变,但对本年4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不再给予保值的3年期以上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应纳入“2151定期储蓄存款”科目核算。今后“2152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科目余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为做好信贷资产检测工作,统一核算口径,对信用社“1274催收农业贷款”“1275催收乡镇企业贷款”和“1276催收其他贷款”科目核算内容均调整为核算逾期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7月15日,农行伊犁州分行下发《关于统一信用社部分会计账务核算办法的补充通知》,农村信用社在受理其他专业银行的各项凭证(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缴款单、汇票及其他凭证)时,根据原凭证填写信用社的收付传票并记账,将原凭证做附件。平时业务量较大,工作较忙的信用社可以将几笔利息支出清单做附件。贷款利息收入凭证的记账方法同存款利息的记账方法相同。根据出纳现金收付登记表填写信用社的现金收付合计表,然后做出日结账单。巩留县农村信用社接到此文后,立即取消为信贷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马匹、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制度。
  1997年11月,县联合社学习并贯彻执行人总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和《支付结算会计手续》。
  1998年12月14日,人行自治区分行、自治区国税局联合转发《关于1998年度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的通知,为全面组织农村信用社做好年度业务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决算及总结工作,对1998年度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提出: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经营成果的要求。同时,对有关财务政策作出了规定;对一部分会计科目、账户作出了调整。
  1999年,人总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下发《关于加强对管理费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信用社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农金改〔1997〕45号及银发〔1997〕518号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提高筹集比例和改变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的账户设置、凭证使用、记账方法等会计核算工作都要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是;除管理费、发展基金外,各省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论余额多少,应立即按原筹集渠道返还信用社。县联合社会计核算工作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规定。
  2000年2月,县联合社会计报表改用新科目和账户上报,召集会计核算人员学习《全国联行实行专用编押机编核押使用管理规定》《银行汇票编押机编押核押使用规定》《编押机管理规定》《联行印、押、证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根据办法对县联合社联行管理和联行印、押、证分管等制度进行自查,及时改进存在问题。
  2001年7月13日,县联社执行人总行《关于农村信用社特约汇兑往来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特约电子汇兑汇划收费标准为:汇划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每笔收取5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收取汇划费后,不得再向客户收取邮费、电报费;电子汇划收费全部纳入“5121其他营业收入”科目“其他营业收入”账户核算。特结电子汇兑业务中的汇兑手续费及其他各项结算业务收费仍按以下标准执行:电汇手续费每笔0.5元;凭证自带手续每笔1元;单位主动查询和退汇手续费每笔0.5元。未在农村信用社开户的个人汇款的手续费收取按以下标准掌握:5000元以下的,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不足1角的收取1角),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均按50元收取。挂失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一收取,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手续费收入全部纳入“5111手续费收入”科目“结算手续费收入”账户核算。10月29日,县联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申请参加全国特约电子汇兑往来业务。12月2~25日,为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功能,县联社派系统管理员参加了人行乌鲁木齐中支举办的省辖电子汇兑业务培训班。12月27日,为做好新疆农村信用社省辖电子汇兑系统编押工作,县联社派系统管理员参加了人行伊犁州中支举办的电子汇兑编押培训班的学习。
  2002—2004年,会计核算没有大的变化和调整,县联合社会计核算保持不变。
  2005年1月26日,县联合社向伊犁银监局上报《关于巩留县农村信用社储蓄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申请》:各营业网点的计算机网络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情况正常,已经具备了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条件。2月24日,县联合社向人行伊犁州中支上报《关于巩留县农村信用社接入支付系统及通汇方案的确认报告》,确认县联合社接入支付系统方式为集中接入直连方式。6月,为解决结算渠道不畅通,开户单位汇款困难的问题,人行乌鲁木齐中支先后举办了两期大额支付系统培训班,县联合社会计股、系统管理员和营业部会计参加了培训。县联合社营业部开办了大额支付系统,其他营业网点可以通过内部转账转到营业部,由营业部给其办理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完全解决了汇款结算不畅通的问题。7月18日,县联合社下发《关于开通储蓄通存通兑业务的通知》,正式开通疆内储蓄通存通兑新业务。11月21日,取消“1121存放农业银行款项”科目;“3012股本金”科目;“5211利息支出”科目下的“股本金利息支出”账户;“5021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科目下的“存入农业银行款利息收入”账户;“5321营业费”科目下的“会费”账户;“13211待核销应收利息”二级科目。增设“1270信用卡透支”科目;“12911专项准备”二级科目;“2155教育储蓄存款”科目;“2675待转资产价值”科目;“2735递延税款”;“3041一般准备”科目。
  2006年以前,县联社没有系统的会计核算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各营业机构主要是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法进行业务学习和操作,各机构间会计工作的差异较大,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很少。
  2007年9月,县联社开通全国大小额支付系统。10月8日,县联社开通全国通存通兑业务。
  2007年4月20日,为规范财务行为,落实管理责任;减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发挥县联社整体功能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县联社根据《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以县为单位统一核算账务处理意见》,印发《巩留县农村信用社账务统一核算实施细则》,规定坚持“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
  资产类账务的核算:各营业网点(除营业部)不再发生存放联社款项、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营业部存放联社款项的资金为自治区联社清算中心保证金,负责按有关规定统一上缴存款准备金。各营业网点内部往来均通过“社内往来”科目,在营业部统一开户、管理。各营业网点调出(调入)调剂资金科目不再发生。原已发生的均用红字冲账回原拆出单位,各营业网点“社内往来”账户余额可由借贷双方反映。拆借、投资等业务统一由联社管理。其他应收款科目各营业网点在使用时,必须先以电话方式后以书面形式报联社财务信息部审批后方可挂账,并每月报相关明细表。专项央行票据(1115科目)由联社统一管理和核算。现金、业务周转金、贴现、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及各项贷款等资产类科目,仍实行每月月底各营业网点与县(市)级联社并表的形式进行账务处理。贷款呆账核销时,由县联社将呆账准备金下划至各营业网点,各营业网点予以核销。已确认并已核销的贷款呆账,以后年度又收回来的,各营业网点应按收回的贷款本金额度冲回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账务处理时,借记有关呆账贷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收回的呆账贷款入账时,借记现金或相关科目,贷记有关呆账贷款科目及利息收入等科目。收回的呆账贷款,各营业网点要及时上划联社。上划时,各营业网点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社内往来”科目。同时,联社借记“社内往来”科目,贷记“呆账准备”科目。应收利息由各营业网点按规定计提。呆账准备、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由联社统一核算。固定资产以各营业网点为单位,联社建立明细账和台账,各营业网点建立保管登记簿,妥善保管。入股联社资金由联社统一核算,主要是核算入股自治区联社的股本金,各营业网点本科目无余额。
  负债类账务的核算: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由联社统一管理。同业存放款项(指系统外的存放款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解汇款、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应缴代扣利息税及各项存款等负债类科目,仍实行每月月底各营业网点与联社并表的形式进行账务处理。应付利息由各营业网点于每季末按定期一年以上定期储蓄存款本季月平均余额分档次计提。实际支付时,由各营业网点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据实列支。其他应付款各营业网点在使用时,必须每月将明细表报联社。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等由联社统一管理和核算。应缴代扣利息税仍由各营业网点代扣代缴,月初上划至联社,由县联社统一缴纳。管理部门统筹资金的核算。县联社向上级社上交的管理费由联社按全辖营业收入的规定比例计提,上划自治区联社,其他统筹资金由联社统一管理和使用。
  资产负债共同类及或有资产负债类账务的处理:此类会计科目仍采用每月月底各营业网点与联社并表的形式进行账务处理。其中内部资金往来款项一律通过“社(行)内往来”科目核算,并表时,其余额应与借贷发生额一致;年终损益上划时,通过“社(行)内往来”科目结转。
  所有者权益类账务的处理:所有者权益类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科目由联社统一管理和核算。股本金的账务处理:股本金科目仍实行每月月底各营业网点与联社并表的形式进行账务处理,股本金由联社理事长统一签署股金证,在各营业网点核算。
  损益类账务的核算:损益类各营业网点除发生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科目外,其余科目均由联社统一管理和核算。利息收入的核算,由各营业网点按规定入账,年终决算时统一上划联社。上划时,各营业网点红字贷记本科目,蓝字贷记“社(行)内往来”科目。同时,联社借记“社(行)内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等其他收入的核算,各营业网点发生此类业务款项时,应按各科目使用规定入对明细,年终决算时统一上划联社。利息支出的核算,由各营业网点按规定计提和列支。年终决算时统一上划联社。上划时,各营业网点红字借记本科目,蓝字借记“社(行)内往来”科目。同时,联社借记本科目,贷记“社(行)内往来”科目。手续费支出的核算,此科目由联社发生,各营业网点不允许发生。依法收贷手续费由联社按规定据实列支;代办储蓄手续费、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由联社审核批准后列支。收贷手续费由各营业网点将符合计提要求的按月抄列清单和汇总表,上报联社审核后,统一计提,按有关规定计发。营业费用的核算,营业费用由联社统一管理和核算,具体分五大类进行管理。一是限额控制、下拨使用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公杂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实行“限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的管理办法,年初由联社核定各营业网点控制额度,各营业网点在限额内使用,根据使用的合规票据向联社报账。二是核定标准、定期列支的费用。如职工工资、劳动保护费、取暖及降温费、临时工工资等,按联社绩效挂钩相关要求及费用有关规定,由联社统一造表,据实列支。三是统一计提、统筹使用的费用。如业务宣传费、广告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专项奖金、上交管理费、住房公积金等,由联社按有关规定和比例计提,统筹使用。四是统一购置、统一使用或分期摊销的费用。如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保险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等,由联社统一进行购置,据实列支或按有关规定分年摊销。五是保证日常运行、统一开支的费用。如印刷费、钞币运送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审计费、外事费、租赁费、修理费、绿化费、理事会费、税金等,由联社按上级有关规定据实列支。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的核算。由县联社统一申报、统一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税金。其他营业支出的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呆账准备金由联社统一计提,其他营业支出按有关规定报批后据实列支。营业外收入支出的核算:营业外收入支出科目统一由县联社核算管理,各营业网点不得发生,现已发生的均上划至联社,对确需发生的费用报联社财务信息部后先挂账处理,月末上划至联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由联社统一管理和核算。
  2008—2009年,县联社会计核算坚持执行账务统一核算原则。
  2010年7月24日,县联社开通农信银业务。
  2011年11月16~18日,县联社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暂停对外停业,2011年11月19日对内试营业,在这期间无法办理对客业务。新系统上线后贷款本金到期转逾期、贷款本金逾期超过90天转非应计、贷款欠息超过90天转非应计的业务核算在升级以后核算只能先收回贷款本金。
  2012年,县联社统一核算,坚持“统一管理,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各项资产类账务的核算、负债类账务的核算、损益类账务的核算都严格按照核算标准进行核算。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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