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计凭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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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56
颗粒名称: 四、会计凭证管理
分类号: F832;F275;F8
页数: 4
页码: 252-255
摘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多种多样,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原始凭证是用于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原始记录,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和据此记账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按其取得来源,可分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大类。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据此登记账簿的凭证。
关键词: 县联社 登记簿 信用社 重要空白凭证 原始凭证

内容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多种多样,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原始凭证是用于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原始记录,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和据此记账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按其取得来源,可分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大类。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据此登记账簿的凭证。信用社会计凭证管理主要是原始凭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原始凭证在日终轧账后装订成册定时移交档案室管理。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储蓄存单、存折、股金证、贷款收回凭证、联行往来凭证、联行报单以及其他按规定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单证。
  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社初期,重要空白凭证印制统一使用固定格式,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未得到足够重视。
  1980年,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行巩留县支行合署办公,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纳入财务管理范畴,逐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982—1986年,县信用社加强对会计账务的检查监督,各信用合作社领取存单、存折等重要空白凭证,根据凭证管理的规定办理,严格执行领用登记制度。报账时,将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作废、结存情况分别种类填入报账表内,作废重要凭证附后,以便审查监督。
  1987—1996年,县信用社在严格实行入库保管、专箱存放、领用登记和实行标外科目核算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卡,按份进行管理,对重要空白凭证按种类设立登记簿,实行重要空白凭证报告表制度,逐级上报。
  1997年,巩留县联合社指与农行巩留县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定专人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发,及时入库入柜保管,定期进行账证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证章分管,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的人员不得兼管各种业务印章。严禁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盖好印章备用。按规定设置账簿,按凭证种类设置明细账,按凭证数量和起止号码设置登记簿,按假定价格(每本1元)记载总分户账和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采用单式记账法通过表外科目核算,余额在借方。
  1998年1月14日,人行伊犁州中支转发《关于统一农村信用社账表凭证格式的通知》,对有关账表、凭证的使用和印制进行了统一。
  1999年11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障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县联合社转发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的《新疆农村信用社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社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2002—2005年,县联合社按照要求将重要空白凭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贯彻账证分管的原则,空白凭证的领用执行严格的签字制度,柜面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坚持每日销号制度。
  2006年,县联合社统一法人社后,自治区联社负责全疆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的招标、印制、征订、分发及检查、监督工作;县联社负责对所辖营业机构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核算及销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分发工作。
  2007年,县联社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格核算手续,保障资金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巩留县联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办法》。县联社的重要空白凭证由财务信息部负责管理,负责全辖重要空白凭证的调用、领取、使用、保管、作废及销毁等业务。重要空白凭证严格管理,坚持“定点调用、调用保密、入库保管、保证安全、表外核算、手续严密、计算机销号、使用规范、印押(机)证分管、账实相符、按期结报”的原则。各信用社的重要空白凭证由网点负责人或委派会计管理,柜员根据需要领用。
  储蓄存款存折、储蓄存款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单位存款证实书、个人存款证明、借记卡、贷款抵(质)押物品收据、贷款收回凭证、借款借据、社内往来凭证、法人自然人股权证、实时汇兑往账凭证、实时汇兑来账凭证、县辖联社往来借方凭证、县辖联社往来贷方凭证等应当一律加印号码,信用社不得使用无号码的重要空白凭证。支票、汇票、信用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企业印制。办理中间业务所需的各种凭证,由被代理单位提供。县联社应加强对外来凭证的管理,与被代理单位定期核对凭证账实。
  重要空白凭证由各信用社于每年12月、6月底前分别将次年上半年或本年下半年所需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数量报联社计划财务部,由联社统一上报自治区联社领用、下发。各信用社凭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对重要空白凭证清点验收入库,并及时登记。各信用社凭上级调拨单或本营业机构填制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交回)单”办理重要空白凭证的入库,并及时登记。各信用社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如实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的购入或调入、调出、交领用等情况。各信用社的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记账、主任保管。“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一般应记载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起讫号码、领用日期、领用人等内容。保管应坚持“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不定期进行账、实核对,每年年终决算前要对凭证库房进行一次清理盘存,保证账、实相符。联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在从上级主管部门领到重要空白凭证后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首先应对照印刷厂的发货单(或主管部门的下拨单)清点大包,核对每大包起讫号码;然后拆封,清点每包本数,核对起讫号码,及时入库(柜);最后根据发货单或下拨单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登记簿要详细记载领入日期、发货单位、凭证种类、起讫号码、数量,管理人。领用重要空白凭证,一般情况下操作程序是:每次向县联社调缴款时电话载明领用种类及份数,由县联社调送款的现金调拨员从联社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员处领到实物并在登记簿上签字,并将县联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填写好的实发数和凭证号码,盖好县联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名章的一式三联“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带至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社,由该领用社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信用社业务公章、主任名章和领用人签名。“领用单”第一联由联社营业部做表外科目核算传票附件;第二联由联社凭证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三联做领入单位表外科目核算传票附件。如不调缴款需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由该信用社主任到县联社领取,主任遇特殊情况不能前来领取,可委托其他员工代领,但需提前通知计划财务部。领用时需将重要空白凭证一式三联盖好公章、主任及领用人名章,并将所领重要空白凭证份数及名称填列好提交给联社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员。各信用社之间不得互相调剂重要空白凭证。业务柜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领用人应当场核实所领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及起讫号码。领用人未当场核实,引起因重要空白凭证缺页、漏页等造成的纠纷时,由领用人负全部责任。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人员短期离岗时,可将部分重要空白凭证办理移交以保证业务需要;长期休假或调离本岗位时,则应办理全部重要空白凭证的移交手续。客户在领购空白支票或其他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全部预留印鉴,由领用人签字。客户领购重要空白凭证,一般每次不超过25份。信用社应在客户领购的重要空白凭证上加填客户的账号和付款行(社)全称,并应提醒客户按顺序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业务柜必须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签发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后,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应当及时逐份销号。营业终了,业务柜必须将未使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入箱上锁,入库保管,非业务人员不得领用重要空白凭证,严禁将重要空白凭证移作他用;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严禁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使用计算机打印重要空白凭证时,只能在原有重要空白凭证上填空打印,不得自行打印凭证格式。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按凭证种类分明细账户,以假定价格记账,并登记凭证起讫号码。成本假定价格为1份1元。
  重要空白凭证填错作废或停止使用时,除有特殊规定外,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做当日有关科目凭证的附件。客户销户时,必须将剩余空白支票或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信用社登记注销,不得短缺。信用社对交回的空白支票和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做当日有关科目凭证附件。客户对领购的空白支票和其他重要空白凭证负全部责任,如遗失或未交回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客户自行负责。营业机构必须将库存或过期的重要空白凭证,按种类编制销毁清单报县联社计划财务部,并由县联社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办理销毁。已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人员应在“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上登记销毁日期,销毁清单应至少保管15年。营业机构撤并时,必须将库存的重要空白凭证交回县联社。“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格式由自治区联社设计。登记簿、调拨清单、领用单、销毁清单、对账单应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2008年,县联社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调拨清单、领用单、销毁清单等,均严格执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办法。
  2009—2010年,县联社严格按照有价单证实行“证账分管、证印分管”的原则,由不同人员分别核算和保管,做到有价单证、印章、账务核算分管分用。建立“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序时登记有价单证的购入(调入)、领用(调出)、上缴、销毁,并详细记载有价单证的种类、数量、号码等内容。坚持“先收款后办理”的原则,并进行销号控制。每日对保管的有价单证进行账实核对后装箱封存、入库保管。
  2011年3月1日,新版银行票据凭证正式启用,同时旧版银行票据凭证废止。3月1~14日,县联社对全辖8家信用社的库存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账账、账实、账款相符。3月15日,县联社对已停止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及作废玉卡共计27351份,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11月20日,县联社新核心业务系统正式上线,原用重要空白凭证除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银行卡之外,其他重要空白凭证一律停止使用。县联社计财部对现有存量与各信用社上缴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查、复点和造册登记。12月14日,县联社将2011年11月20日登记造册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此次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总计134361份、作废玉卡578张,其中:停止使用活期储蓄存折20522份、活期储蓄存单9409份、贷款收回凭证33033份、股金证2539份、借款借据35282份、汇兑来账5344份、汇兑往账3457份、社内往来账借方传票5000份、社内往来贷方传票5000份、社内往来凭证8697份、存款证实书997份、贷款抵质押物收据5000份、现金支票42份、转账支票39份,此外作废玉卡578张。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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