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749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存款利率 |
| 分类号: | F832;F8;F426 |
| 页数: | 5 |
| 页码: | 229-233 |
| 摘要: | 1955年,巩留县信用合作社建社之初,存款利率依照国家利率政策,按照略高于国家专业银行水准、低于社会自由借贷的标准,由信用合作社根据所在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信用社资金吸收和持有情况,比照国家规定浮动利率的范围,经信用合作社讨论通过,报经人行巩留县支行批准后执行。定期储蓄年利率为1.5%。同年11月11日,人民银行伊犁中心支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县信用合作社的存、贷款利率作出调整。 |
| 关键词: | 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 信用合作社 贷款利率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