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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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45
颗粒名称: 九、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
分类号: F832;TP311;F8
页数: 1
页码: 227-227
摘要: 从1998年7月1日开始实施贷款证制度。贷款证是人民银行颁发给注册地企业的贷款资格证,记录企业向国内各金融机构借款、还款以及展期的情况。
关键词: 银行信贷登记 贷款证 农村信用社 贷款证制度 个人信用信息

内容

从1998年7月1日开始实施贷款证制度。贷款证是人民银行颁发给注册地企业的贷款资格证,记录企业向国内各金融机构借款、还款以及展期的情况。
  依照实行贷款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实行贷款证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企事业单位的借、还款及给他人提供经济担保业务中,必须查验借款人贷款证,进行登记核实,对于没有或不出示贷款证的企业办理上述业务,农村信用社不得受理。随着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立和正常运行,人民银行于2000年4月发出通知,自2000年4月15日起停止使用贷款证,改用对借款单位查验贷款卡。2003年,农村信用社被批准加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与银行中心数据库实行联网,辖区内所属信用社的借款户,必须到人行伊犁州中心支行领取贷款卡。
  2006年7月,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系统(统称为征信系统)上线运行,通过此系统可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录入、查询及数据更新。至此,个人贷款办理贷款卡取消,企业贷款依然需办理贷款卡。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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