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731 |
| 颗粒名称: | 六、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
| 分类号: | F832;F8;F83 |
| 页数: | 1 |
| 页码: | 221-221 |
| 摘要: | 1991年,农总行对信用社的资产负债实行比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社发放的各项贷款总额,年底不得超过各项存款加自有流动资金及视同自有资金总额的75%;信用社股金加各项基金之和与其贷款总额的比例一般要求为10%;信用社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占其贷款余额的比例一般为20%;信用社发放一笔贷款的最大额度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50%;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总额占其自有资金的比例为30%。 |
| 关键词: | 贷款余额 农村信用合作 资本总额 信用社 自有资金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