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商业(企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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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23
颗粒名称: 二、工商业(企业)贷款
分类号: F832;F276;F426
页数: 3
页码: 217-219
摘要: 1988年,农总行制定《信用社乡镇企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分行将不再专门下达乡镇企业设备贷款计划。各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要坚持以承包户、专业户为主,以农业生产为主和流动资金为主的方针,在保证农业贷款合理需要的前提下,资金有余可再经营工商信贷业务。乡镇企业设备贷款的具体审批权限由中心支行或县联合社民主管理组织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决定。当年固定资产贷款增加额占乡镇贷款增加额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资金量充足的地方可适当放宽。
关键词: 县联社 乡镇企业 联合社 贷款总额 工商业贷款

内容

1988年,农总行制定《信用社乡镇企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分行将不再专门下达乡镇企业设备贷款计划。各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要坚持以承包户、专业户为主,以农业生产为主和流动资金为主的方针,在保证农业贷款合理需要的前提下,资金有余可再经营工商信贷业务。乡镇企业设备贷款的具体审批权限由中心支行或县联合社民主管理组织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决定。当年固定资产贷款增加额占乡镇贷款增加额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资金量充足的地方可适当放宽。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企业的自有资金增加额的比例,一般应按总行的规定比例办理。对国务院和自治区确定的贫困县的乡镇企业可适当降低自有资金的比例。
  1996年,县联合社从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出发,不仅向乡镇企业发放贷款,也开始将目光投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农村工商业。经过两年时间的调查研究,于1998年开始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年末企业贷款余额4.7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68%。
  1997年,县联合社乡镇企业贷款余额4.7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68%。
  1998年,县联合社开始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年末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254.1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8.68%。
  1999年,随着县联合社的不断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县联合社开始对辖区内建筑、化工、水泥、食品等小型工业企业和从事商业服务性的多家小企业发放贷款,由于受自身存款规模小和小企业发展状况普遍不够理想等因素的影响,小企业在信用社取得的贷款相对较少。年末,县联合社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391.86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2.31%。
  2000年,为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县联合社采取担保措施,对集体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借款人是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等单位;要求保证人为法定代表人(及配偶)、主要经营人(及配偶)、主要股东;以上自然人也包括他们的房产和财产。对保证人的要求是:需出具身份证的复印件,在保证借款合同的保证人亲笔签字,并留下签名式样以供核对。另用便签立一份担保书,注明对此笔贷款负有连带担保责任。县联合社对提出贷款申请且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基本都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对小企业发放贷款,有效解决了企业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帮助它们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与信用社的合作关系;优化信贷结构,强化贷款管理,解决了部分资金季节性闲置的问题,提高对企业财务分析的能力,强化对企业贷款的正确决策。当年小企业贷款单笔金额最高达到130万元。年末,抵押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353.5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2.14%。
  2001年,县联合社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395.1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0.49%。
  2002年,县联合社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689.7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1.66%。
  2003年,县联合社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777.7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3.89%。
  2004年,县联合社信贷投放在优先满足农民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信贷支持辐射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重点支持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以及畜牧、棚栽等特色经济。年末,短期农村工商业贷款830.7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2.44%。
  2005年,县联合社信贷投放在优先满足基础农业生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加大对农村工商业信贷投入。年末,农村工商业贷款1213.4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5.85%,较以前年度呈现小幅攀升的趋势。
  2006年,县联合社农村工商业贷款850.06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3.63%。
  2007年,县联社农村工商业贷款1655.7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6.68%。
  2008年,县联社工商业贷款余额2121.9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4.48%,其中:短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37.80万元、中长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984.19万元。
  2009年,县联社工商业贷款余额2884.0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2.04%,其中:短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292.79万元、中长期农村工商业贷款1591.30万元。
  2010年,县联社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2234.6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98%。
  2011年,县联社农村工商业及企业贷款余额6316.9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3.09%。
  2012年,县联社以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切入点,结合县域经济环境的特点,不断加大对地方农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及公职人员信贷支持力度。年末,工商业贷款217.16万元,企业贷款余额18301.33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0.37%。
  2006—2012年,县联社重点扶持了一批种植、养殖专业户,支持了几家农业龙头企业,解决了当地农民生活、生产资金的需求,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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