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5723 |
| 颗粒名称: | 二、工商业(企业)贷款 |
| 分类号: | F832;F276;F426 |
| 页数: | 3 |
| 页码: | 217-219 |
| 摘要: | 1988年,农总行制定《信用社乡镇企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分行将不再专门下达乡镇企业设备贷款计划。各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要坚持以承包户、专业户为主,以农业生产为主和流动资金为主的方针,在保证农业贷款合理需要的前提下,资金有余可再经营工商信贷业务。乡镇企业设备贷款的具体审批权限由中心支行或县联合社民主管理组织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决定。当年固定资产贷款增加额占乡镇贷款增加额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资金量充足的地方可适当放宽。 |
| 关键词: | 县联社 乡镇企业 联合社 贷款总额 工商业贷款 |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