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单位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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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单位存款
页数: 5
页码: 187-191
摘要: 一、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是一种可以随时存取,按金融单位规定的结息期计算利息的单位存款。它的基本规定是:(1)单位活期存款必须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账户管理。根据账户资金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2)单位客户只能选择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各种转账结算和现金支付。(3)个体工商户凭借营业执照的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基本规定:(1)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客户约定期限,到期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2)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与定期储蓄存期一致,起存金额为10000.00元,多存不限;(3)单位定期存款开户社出具“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证实书仅是作为客户存款开户证明,不得作为抵押权利的凭证。;三、财政性存款;目前信用社会计科目中财政性存款科目有2个,分别是2006号“财政性存款”和2007号“待结算财政款项”。财政性存款科目是核算和反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吸收的行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性存款,该科目可按存款类别及存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是核算和反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乡镇国库、国库经收处业务收纳、划解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及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收支,该科目按款项级次进行明细核算。;四、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存款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保函、开立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时为降低风险,按客户信用等级和信贷管理规定收取的客户存入的保证金。保证金存款账户仅用于保证项目的支付,不得作为日常结算户使用。存入、支取保证金,必须经业务部门签字授权后办理。保证金存款账户没有期限的,按单位活期存款计息,约定存款期限的按照单位定期存款计息。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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