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点接送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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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71
颗粒名称: 二、网点接送款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355-356
摘要: 保安公司在接、送款箱(包)时,各营业网点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上根据双方所需填写的内容认真做好登记,并注明接、送款箱(包)的时间及个数。
关键词: 营业大厅 押运人员 保安公司 营业部 营业网点

内容

保安公司在接、送款箱(包)时,各营业网点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上根据双方所需填写的内容认真做好登记,并注明接、送款箱(包)的时间及个数。
  (一)送尾箱的交接程序
  1.保安公司将尾箱送入塔城市联社各营业大厅内。
  2.双方确认身份(照片核对)。
  3.双方在联社各网点营业大厅内办理交接。
  4.各网点人员核对尾箱数量、编号以及尾箱是否破损、开锁等可疑情况,如发现有可疑情况,柜员拒收尾箱并马上向监察保卫部反映情况。
  5.各网点人员将尾箱接入柜台内并关闭生命门(即柜台防盗门)保安公司人员方可离开。
  (二)接尾箱交接程序
  1.保安公司人员进入网点大厅等待并警戒。
  2.双方确认身份(照片核对)。
  3.各网点人员开启生命门送出尾箱。
  4.双方在营业大厅内办理交接。
  5.保安公司人员核对尾箱数量、编号以及尾箱是否破损、开锁等可疑情况。
  6.保安公司将尾箱接至运钞车上。
  (三)提、缴款的程序
  1.各营业网点在提、缴款时,需提前一天向联社营业部大库出纳上报提、缴款金额,大库出纳当天与保安公司提、缴款指定负责人联系,联社营业部大库出纳每天做好各网点上报提、缴款的电话登记及向保卫公司报备提、缴款的电话登记工作,次日一同和保安公司人员去人民银行提、缴款。并由大库出纳和保安公司押运人员对网点进行提、缴款。
  2.城区网点。城区营业网点如需临时提款的,需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联社营业部大库出纳,如营业部有可调配的资金,营业部大库出纳与保安公司联系,由大库出纳与保安公司人员对需要的网点进行送款;城区营业网点如需临时缴款的(破币),需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联社营业部大库出纳,营业部大库出纳与保安公司联系,由该网点人员和保安公司进行缴款押运(注:一天之内不能频繁缴款)。
  各网点在交接款箱时,负责清点交接款箱(包)的数量,严格按程序办理交接。交接时,发现款箱(包)外观损坏的,可以拒绝接受。
  押运期间,款箱(包)装卸应始终处于视频安防监控覆盖范围之内。
  营业网点上下班时间必须按时,不得擅自缩短营业时间,必须在下班的前半小时内将大门关闭,在营业厅内进行账务处理。
  3.农区营业网点的相隔距离远,每天早晨,各营业网点必须保证有2人在保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在岗接库款。
  市联社营业网点的人员不得要求保安公司的人员先接送自己的营业网点,不得向保安公司押运人员询问押运路线。
  在一般情况下,接送款箱的车辆和人员相对固定,对陌生的车辆和人员须经联社监察保卫部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接。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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