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村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45
颗粒名称: 一、信用村建设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239-239
摘要: 信用村分三个等级:一般信用户比例在70%以上的为一般信用村;较好信用户比例在70%以上的为较好信用村;优秀信用户比例在70%以上的为优秀信用村。
关键词: 信用村 村委会 农村信用工程 信用户 信用社

内容

信用村分三个等级:一般信用户比例在70%以上的为一般信用村;较好信用户比例在70%以上的为较好信用村;优秀信用户比例在70%以上的为优秀信用村。
  “信用村”具备的条件:一是全村有70%以上农户被评定为信用户。二是村领导班子团结、金融意识强、诚实守信,在群众中威信高,有较强的凝聚力,关心支持信用社工作。三是村财务管理状况规范,无逃废信用社贷款行为,与信用社无贷款纠纷。四是村民贷款本息收回率达到90%以上,无拖欠等不良记录。五是积极协助信用社清收陈欠贷款和组织存款。六是积极协助信用社搞好宣传工作,维护信用社形象。七是农户“一卡通”使用规范,无冒名、挪用现象。
  信用村评定程序如下:
  (1)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对照信用村条件,自愿向乡政府和信用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
  (2)审查评定。经评定小组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调查,征求乡政府意见,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情况调查表,报市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认定。
  (3)颁发证书牌匾。经市创建农村信用工程领导小组认定的信用村,发给“信用村证书”和牌匾,“信用村”牌匾悬挂在村委会显著位置。
  塔城市应评定信用村64个,2011年年末评定17个,2012年年末新增信用村28个,累计评定信用村45个。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
0.51902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