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信用户享有的政策优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42
颗粒名称: 六、信用户享有的政策优惠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1
页码: 238-238
摘要: 1.贷款优先。农村信用社优先安排信用户,在规定的贷款用途内按评定的信用等级额度,及时提供信用贷款或由信贷人员上门办理贷款。
关键词: 贷款用途 利率优惠 信用等级 农村信用社 信用户

内容

1.贷款优先。农村信用社优先安排信用户,在规定的贷款用途内按评定的信用等级额度,及时提供信用贷款或由信贷人员上门办理贷款。
  2.利率优惠。对持贷款证、信用户证、股金证的农户实行利率优惠(现执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2个百分点)。
  3.额度放宽。经评审对能按时还本付息,并将闲置资金存入信用社的信用户,可以提高信用等级,在上年的额度上追加20%的额度。
  4.手续简便。对信用户申请贷款,在评定的等级信用额度以内,实行一次核定、多次发放、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
0.16682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