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公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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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1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对公存款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183-184
摘要: 1954年,塔城县农村信用社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建立并不断发展,1956年全县实现高级社,集体经济开始壮大,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农村信用社变为公社信用部,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富余的资金在信用社存放,农业集体存款逐年上升。1963年9月末,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222358.22元,其中集体存款余额158290.13元。
关键词: 对公存款 农村信用社 存款余额 定期存款 信用社

内容

1954年,塔城县农村信用社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建立并不断发展,1956年全县实现高级社,集体经济开始壮大,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农村信用社变为公社信用部,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富余的资金在信用社存放,农业集体存款逐年上升。1963年9月末,县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222358.22元,其中集体存款余额158290.13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本县大部分公社的生产队集体资产少,各种资金短缺,影响了信用社业务的发展,集体存款发展缓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农村集体经济也得到发展。1979年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550万元,其中对公存款300万元。
  1980年,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成立,县农村信用社归农业银行县支行领导,各乡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营业所合署办公,各计盈亏。
  1982年7月8日,人民银行公布实行《中国人民银行单位定期存款暂行办法》,规定信用合作社可以办理单位定期存款,暂行办理2年和3年两种定期存款。凡是工商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都可以参加定期存款。在办理时,存款单位双方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100元。后来,存期改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六个档次。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到期不取或不办理转存的,属于工商业存款,按活期存款计算,属于事业、机关、团体、学校的,不再计息。
  1983年末,全县信用社存款余额726万元,其中对公存款324万元。
  1988年,市联合社成立,加强各基层社的会计核算,逐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存款工作受到重视,是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1817万元,其中对公存款260万元。
  1990年后,随着全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塔城市的各项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储蓄存款发展迅速,但对公存款因农村信用社政策职能定位、管理体制的制约,加之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的不足,发展缓慢。塔城市农村信用社1980—2000年的20年间,对公存款一直徘徊在300万~400万元。2000年末,市联合社存款余额8615万元,其中对公存款407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不足5%。
  进入21世纪以后,塔城市提出“立足塔城、内引外联、东联西出、接轨国际、突出优势、扶持重点、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本发展方针,充分依托巴克图口岸优势,以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为先导,以加大国内横向合作为后盾,努力招商引资,大量扶持非公有制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一批外地企业落户塔城,当地个体工商户、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大量涌现。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市联合社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存款结构,将原来以储蓄存款占绝对优势的结构形式向储蓄、对公(单位)存款协调发展的形式转变,不断拓展对公存款业务。截至2004年末,市联合社对公存款余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大关,达到2095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10%。
  市联合社在对公存款业务中注意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广开储源,通过立足一个“早”字,抓住财政户、新设单位、新办企业账户开立工作,发展大户、重点户。同时,在服务工作中落实一个“优”字,柜台业务规范、快捷,为客户及时办理结算、汇兑等业务,并根据客户的具体需要实行上门服务、打电话预约服务。通过不断努力,使对公存款持续快速增长,在存款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2008年末,对公存款余额16449万元,占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34%。
  2011年,塔城市联社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优化存款结构,加大对公存款组织力度。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及遇到的困难,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争取一些财政业务落户信用社。是年末,对公存款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7093万元。
  2012年,各信用社配备存款营销员,走出柜台,积极拓展储源。对服务区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种植、养殖大户上门做工作,争取到大批新客户到信用社开户。市联社积极开拓市场,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6团、164团、163团设立信用社,更好地为兵团经济发展和团场广大职工服务,团场场部企事业单位纷纷到信用社开户。年末,市联社对公存款余额达到72195万元,占各项存款余额的41%。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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