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4721 |
颗粒名称: | 三、发放及注销 |
分类号: | F832;F830;D92 |
页数: | 1 |
页码: | 166-166 |
摘要: | 凡在县联社各营业网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和符合发卡条件的个人,承诺并遵守玉卡章程的,均可在联社各营业网点申领玉卡,不需提供担保。个人卡发放方式有开立个人一卡通和卡折同开(卡折同开业务于2011年11月16日暂停办理)2种。凡在县联社营业网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到其基本账户开户营业网点申请开立单位卡。单位卡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书面指定,由被指定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 |
关键词: | 有效身份证件 持卡人 营业网点 自动柜员机 基本存款账户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