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期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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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672
颗粒名称: 三、活期存款
页数: 1
页码: 122-122
摘要: (一)活期存折储蓄;1955年3月14日,哈巴河县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时,开始办理活期存折存款业务。业务开户时一元起存,多存不限,由银行、信用社按照办理存折制度办理存款,以后凭存折(或凭密码印鉴)办理存取款。个人储蓄每年6月30日结息一次,利息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期销户者,利息算到销户的前一天止。可以挂失,但挂失前被冒领,信用社概不负责。储户在自己存款内,存、取款的数目多少不受任何限制,按人民银行规定,大于5万元需提前一天向银行报备,以便于银行、信用社准备客户所需资金。;(二)定活两便储蓄;1987年1月,县域信用社开始办理定活两便储蓄业务。10元起存,多存不限,整存整取,存期不限,利率限存期的长短而变动。存期不满半年,按活期计息,存期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半年定期利率打九折计息;存期一年以上一律按一年定期利率打九折计息。1993年3月1日,县域信用社社执行《储蓄管理条例》。定活两便储蓄的起存由原来的10元定位50元起存。存期不满3个月,按活期利率计息;存期超过3个月,按一年期以内同档次定期储蓄打六折计息。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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