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柜员持证上岗考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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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4646
颗粒名称: (一)柜员持证上岗考试
分类号: F832;F203;F426
页数: 1
页码: 101-101
摘要: 2008年,县联社按照《新疆农村信用社2008年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实行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切合实际,难易适度的原则;坚持考试结果与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薪酬收入挂钩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协调一致原则。结合信用社实际情况,组织对信贷管理、财务会计、风险管理和审计等业务进行上岗资格考试(汉、维两种语音)。
关键词: 薪酬收入 实际情况 上岗资格 考试结果 不合格

内容

2008年,县联社按照《新疆农村信用社2008年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实行员工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切合实际,难易适度的原则;坚持考试结果与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薪酬收入挂钩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协调一致原则。结合信用社实际情况,组织对信贷管理、财务会计、风险管理和审计等业务进行上岗资格考试(汉、维两种语音)。同时,有计划、分步骤地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业务上岗资格考试,逐步形成完善、制度化的上岗制度。上岗资格考试结果记入员工本人档案,作为员工竞(续)聘相应岗位工作、职务晋升、岗位交流、进入人才库以及确定其薪酬收入的重要依据。对首次考试不合格未获得资格证书的员工,进行在岗学习培训,其间扣发岗位工资30%,效益工资由联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发。并在3个月内组织一次补考,补考合格,发给上岗资格证书,补考费由本人自理。对补考仍不合格员工,扣发岗位工资50%;对再次补考仍不合格员工,实施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其待遇按照收入分配制度有关规定,只发放基本生活费,不调整工资,不聘任行政职务,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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