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765 |
| 颗粒名称: | (一)政策规定 |
| 分类号: | F832;F8;D9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62-162 |
| 摘要: | 2003年9月3日,人民银行制定《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规定专项票据发行额按照信用社2002年末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核定。实际资不抵债数额=实际资产损失-所有者权益-呆账准备金。实际资产损失按照“呆账贷款+呆滞贷款的40%+逾期贷款的10%+投资资产的10%+抵债资产的50%”计算,所有者权益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计算。 |
| 关键词: | 农村信用社 专项票据 资本充足率 改革试点 人民银行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