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373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集体存款 |
分类号: | F832;F8;F83 |
页数: | 2 |
页码: | 129-130 |
摘要: | 集体存款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通知存款4种。单位存入信用社人民币时,不约定存款时限,可以根据单位需要随时存取者,称为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按日计息。在取款之日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一次性结算本金和利息交付。存款单位和信用社双方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商定存款期限、利率,到期后一次性结算本金和利息,为定期。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一般定为1万元,定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等六个不同的时间约定。 |
关键词: | 单位存款 定期存款 存款单 集体存款 信用社 |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