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银行的相关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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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217
颗粒名称: 二、农业银行的相关检查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3
页码: 366-368
摘要: 1980—1996年,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归口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管理,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设立信用合作股,配备专职稽核员负责稽核全辖农村信用合作社。
关键词: 额敏县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1980—1996年,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归口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管理,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设立信用合作股,配备专职稽核员负责稽核全辖农村信用合作社。
  (一)1982年,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信用合作股对前进人民公社农村信用社业务情况和财务活动进行专项稽核,前进人民公社农村信用社干部库某某为十月人民公社六大队二小队购买耕马,发放贷款1100元,经过调查,查出其实是库某某把自己家的马和他哥哥的马卖给十月人民公社六大队二小队,由于这个生产队没有钱,购马的钱从前进人民公社农村信用社贷款支付。
  (二)1983年,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对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检查整顿,成立7人组成的检查整顿领导班子,组织11个人的检查整顿专业队伍,采取边整、边改、边过、边落实、边处理的办法,做到整顿工作和正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解决农村信用社账务混乱和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等问题。查出的问题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有的农村信用社与信用分站往来账目不能按照会计制度严格办理,不建立分户账,单据、凭证不全,把不合法收入不记账,写假支出传票,财会人员不及时结账和记账,储蓄存款进折不进账,取款凭折不抽储蓄卡片注销,信用分站报表与分户账不平。如良种场信用社会计吸收储蓄达半年之久不记账,仅凭存折办理支取业务。十月公社五大队信用分站会计卡某3个月只办业务,不记账,不向信用社交账,结果因账务混乱导致,短款达1344.46元不知去向。
  二是有的农村信用社违反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如十月公社信用社共有8个信用分站,有5个分站的现金库存都存有白条子顶库的情况,全额共达3200元,最多的是信用社会计卡衣某某,高达500元之多,还有红星牧场信用社会计哈不都某某半年多不给信用社会计报交出纳账目,经检查发现,有白条子顶库800元(有的是自己写,自己挪用,有的别人是借用的)。
  三是有的信用社贷款和存款计息不准,影响声誉。如十月公社信用社经查1982年储蓄计息差错70笔,金额达187.03元,类似问题其他信用社不同程度上也是存在的。
  四是有的信用社违反财务制度,各项经费开支过大过乱。不经审批手续随便购置和处理固定财产(马、车等),支出单据不符合规定,白条子报账过多,私人借支过多,如十月公社信用联社主任奴尔某某,不经批示购买一匹马800元;前进公社信用社主任库尔某某不经指示卖马和买马,同时从业务费用中给自己家里买烤炉。
  五是有的信用社为亲朋好友开后门、批条子,跨社、队发贷款,并长期不归还。如前进公社三大队信用社会计白某给岳父家贷款,严重地违反贷款政策。
  全县11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共整顿8个,占应整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72.73%。验收合格的8个,占整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00%。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站有30个,已整顿22个,占应整顿信用分站的73.33%,验收合格的22个,占100%。通过查账和群众的揭发,采取内查外调,查出证据确凿的4起重大案件,前进2大队信用社干部哈巴某某经济和贪污问题金额7000多元;前进3大队信用社干部胡达某某,有经济贪污问题4000多元;十月信用社干部卡扎某有经济问题1344.46元,已退赔800元;卫星牧场信用社干部哈不某某经济问题3200元。
  (三)1986年,根据额敏县县委和纪检委的指示,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先后两次派信用合作股稽核员毛吾力提、赵正德前往喇嘛昭农村信用合作社,对1984年和1985年以及1986年的业务进行检查,对这3年期间的凭证进行逐笔检查。共稽核出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查出信用社干部阿布某某以权谋私的问题。在喇嘛昭乡在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时,全面实现农牧业生产责任制,将集体所有大型固定财产折价出售给全乡农牧民,将价款抵账信用社贷款,全乡农牧民全部按这一规定在喇嘛昭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贷款转户手续。但是喇嘛昭农村信用合作社干部阿布某某伙同其弟等人将集体的1台“55型”拖拉机折价5150元买下,但没有办理贷款转户手续,只与场部签订三年还清此款的合同书,逃欠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息共计1557.36元。
  二是查出喇嘛昭信用社不按原则办理业务,涂改收贷凭证时间,传票装订混乱,会计科目信用不真实,不按时记账,会计凭证的有效期不符,发放人情贷款,熟人亲戚不收利息,不按计息规定任意加大定期存款利率,任意增加开支,把一些个人家庭开支也算在信用社费用里列支。
  三是检查贷款方面1984—1986年9月收贷凭证845笔,发现差错345笔,占收贷业务量的41%。其中1984年收贷业务334笔,差错132笔,差错占业务量的40%。1985年收贷412笔,差错141笔,占业务量的32%。1986年收贷99笔,差错72笔,占业务量的73%。少收利息275笔,占收贷业务量的62.5%,少收利息金为三年累计1993.99元,其中1984年少收635.96元,1985年少收676.85元,1986年少收681.18元。其中亲戚朋友不收利息的共有116笔,金额为465.56元,其中1984年未收利息为80.90元,1985年未收利息210.71元,1986年未收利息173.95元。另外1984年、1985年、1986年3年计错贷款利息,多收利息70笔,金额为518.95元。
  四是在办理支付定期存款时不按规定付给储蓄利息,造成多付少付的现象,1984年、1985年、1986年3年累计多付定期储蓄存款利息80笔,金额1093.65元,多付占支付笔数161笔中的50%。少付利息51笔,金额361.92元,占总笔数的32%。累计差错131笔,占总业务笔数的81.3%。其中1984年差错20笔,少付13笔,金额92.24元;多付7笔,金额为55.21元。1985年差错43笔,多付22笔87.57元;少付21笔,金额95.84元。1986年差错68笔,多付51笔,金额950.87元,少付17笔,金额173.82元。
  五是查出加大信用社费用开支的问题。1984年支付马杆费272.20元,按180元的规定标准多支92.20元,阿布某某一些家庭开支在信用社开支,有购帆布59.54元、上房泥142元、拉煤56元,计1984年不合理开支349.54元。1985年度马杆费开支527.40元,按180元的标准多支347.4元,购买家庭用铲镰一把27元,家用电费16.20元,钢笔一支2.29元,多报子女医药费7.57元,计1985年不合理支付400元。1986年支付马杆费350元,按支行的115元标准多支235元,家用电费开支14.75元,搬家费120元,骑马补贴费180元,麻袋2元,计1986年不合理开支551.75元,3年累计不合理开支为1301.95元。
  稽核组经过调查,查出喇嘛昭信用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长期的1社1人,该社干部阿不某某政策观念淡薄,没有坚持原则,以权谋私严重,业务素质较差,不学业务技术,在贷款方面凡是亲戚和朋友几乎都是贷款不收利息,存款方面对上面安排的计息方法不执行,也不积极开展储蓄存款业务,煤矿有120多个职工和六个门市部、两个营业食堂,而在信用社存款的只有两三个人。组织观念较差,随意加大费用开支,不经上级主管部批准,自作主张将一些实属家庭的开支都塞到信用社来开支。
  1988年,根据农业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的要求,额敏县支行信用合作管理股对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1987年盈亏处理和大额贷款进行专项稽核,一是重点稽核额敏县信用合作社的盈余或亏损是否按制度规定进行分配或处理,有无技术性错误和违反制度的现象。二是对大额贷款进行专项稽核,重点稽核各个农村信用合作社1987年末以前逾期的各项大额贷款,通过稽核查清贷款逾期的时间、原因、找出贷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逐项落实改进管理的措施。
  (四)1990年,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信用合作管理股对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情况进行专项稽核,清理出非正常贷款420万元,占全部贷款的92.57%,其中,一般逾期贷款308.8万元,占非正常贷款的73.52%;呆滞贷款107.5万元,占非正常贷款的25.6%;呆账贷款3.7万元,占全部贷款的0.88%。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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