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处机制 促进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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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364
颗粒名称: 创新调处机制 促进和谐稳定
并列题名: 市检察院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纪实
分类号: D926.32
摘要: 2009年以来,中卫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服务中卫发展大局,不断改革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矛盾调处机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矛盾纠纷解决措施,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治安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社会矛盾 承诺制度

内容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服务中卫发展大局,不断改革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矛盾调处机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矛盾纠纷解决措施,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治安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施“检务工程”,延伸服务“触角”。为克服和解决检察制度设计、职权配置在客观上造成的检察机关“腿短”和“悬空”问题,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走近群众,市检察院全面实施“农村和社区检务工程”,在全市各乡(镇)、村、社区、重点企业、重点学校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站”和“联系点”,聘任有一定政策水平、热心为民服务的司法员、社区退休干部、乡村老党员、调委会委员为义务检察联络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也为检察机关提供基层情况,协助开展法律宣传,以此来延伸检察工作的“触角”。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建设规范化检察联络站、点256个,共受理群众咨询2000余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的申诉60余件,受理举报村干部经济犯罪案件线索90余件。
  建立“帮教基地”,实现“软性改造”。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市检察院选择中卫银河冶炼有限公司等优势企业,建立“青少年维权帮教基地”,对青少年涉嫌犯罪不捕、不诉的帮助解决就业,进行“软性改造”。
  推行平和执法,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轻缓刑事政策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正确行使不批捕、不起诉权力,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实施未成年犯定期回访制度、送法进校园活动、分案处理制度等形式,积极履行青少年维权活动;两级院分别与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联合开展对刑事案件特困被害人和不捕不诉犯罪嫌疑人帮扶救助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帮扶救助特困被害人和不捕不诉犯罪嫌疑人20人。
  创新监督机制,强化职能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方面,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通报。在侦查监督方面,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下发了《刑事立案监督联系工作暂行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刑事立案监督存在的机制性问题。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在全市司法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中聘任了20名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为解决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匮乏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
  启用刑事和解,增加和谐因素。积极探索建立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案息诉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初步建立起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双项承诺”制度,巧决涉检信访。市检察院全面推行信访案件“双向承诺”制度,规定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时,由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代表检察机关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向信访人承诺办案时限。信访人承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信访,积极配合调查,在承诺期内不再跨部门或越级重复信访。此举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和多头上访。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3件,检察长接待来访62件(次),均进行了妥善处理,无差错或泄密、积压情况的出现。“双向承诺”制度的实行,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为此,市检察院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奖”。
  打造“阳光检察”,促进息诉罢访。市检察院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建立健全文明接待、登记流转、首办问责、检察长接待等信访制度,积极为上访求助群众排忧解难,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群众提供举报、申诉、查询案件办理进程等便民服务,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息诉罢访工作。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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