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学校甲流防控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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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338
颗粒名称: 我市进一步加强学校甲流防控工作
分类号: R511.7
摘要: 2009年11月,记者从中卫市卫生部门了解到,中卫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各个学校、托幼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加强发热学生管理等防控工作,以防聚集性病例的发生。
关键词: 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 疫情报告

内容

本报讯 (记者 宋艳萍)近日,记者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我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个学校、托幼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加强发热学生管理等防控工作,以防聚集性病例的发生。
  据了解,自10月下旬我市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确诊以来,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呈上升趋势,而且目前监测报告的病例中,学校学生为多数,学校已成我市甲流重点防控区域。
  根据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晨(午)检制、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24小时值班制、建立学生家长信息联系制五项制度,确保甲流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对监测到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学生的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联系家长或送至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医疗卫生单位在接到辖区学校疫情报告后,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疫情报告进行调查核实,并上报市疾控中心。
  因发热在家休息或住院治疗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跟踪登记工作。同时,督促未治愈的学生继续到医院进行治疗;已治愈的学生在体温正常、症状消失3天后返校。对已经确诊为甲流病例的学生,必须治愈恢复,并在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返校。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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