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成立反赌球专职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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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123
颗粒名称: 期待成立反赌球专职机构
分类号: G210
摘要: 对于打击赌球,目前关键的是调查、审查、侦查的技术和能力,而不是传讯多少人,传讯什么人的问题。
关键词: 赌球 专职 机构

内容

从目前媒体报道构筑起来的舆论氛围看,由公安部督办的打击赌球的案件似乎进展不小,至少越来越多的相关人士被传讯,甚至某足球记者还开玩笑地说,足球圈的某某人如果连续几天没有联系上,恐怕就是因与赌球有染而被拘传了。
  其实,对于打击赌球,我认为目前关键的是调查、审查、侦查的技术和能力,而不是传讯多少人,传讯什么人的问题。
  这里有三个重要环节或技术关键直接影响到对于案件的定性。
  一是关于操纵或主宰比赛的认定。比如目前流行的所谓买通主裁或边裁,买通守门员、后卫或前锋的做法。这些做法要有赛前贿赂或许诺金钱回报等证据,比赛结果与赌博方的利益关联等证据,否则就难以认定赌球的事实。
  二是关于假球的判定。其实中国足球圈始终无法在这个问题上有自己的判断,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以来有一些场次的比赛没有摆脱假球的质疑,但是高喊行业自治的足球圈就是拿不出任何认定假球的证据。根据国外的经验,这确实不是足球圈子行业自治可以认定的,必须司法介入,认定赛前交易、赛中作假、赛后获利等事实,方能裁定假球。
  三是对于赌球处罚的裁定。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十一条指出: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目前情况看,有关方面对上述三个技术掌握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其最大难度在于足球圈的行业自治已成惯性,自身由于各种原因不敢从“体育专业”范畴去认定谁操纵比赛,而司法由于不熟悉足球赛事乃至作为商品的体育赛事的价值判定,也无从认定谁主宰比赛。
  从比赛过程看,要认定操纵或主宰比赛几乎不可能,因为足球赛事最大的特点就是技术的不确定性,作为凸面对凸面的球类运动,足球技术的离散性极大,射门出现偏差的几率很高,所谓的有意和无意的失误非常难以认定。而要找到场外交易的证据,对于足球圈来说也不可能,因为很多行为必须司法介入才能获得有力证据。
  从体育法的法律责任内容可以看出,并没有专门处罚赌球的规定,而公安部对于赌球也没有专门的技术性规定,公安部2005年7月16日作出的要受治安处罚的“五类涉赌行为”中也没有提及赌球。
  当前反赌球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的足球圈和司法界在这个领域还没有进行过实质性的合作,因此在合作方式、调查方法、审查程序、侦查手段等方面还缺乏经验。从目前情况看,仅仅是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审查、侦查,显然是无法从“体育专业”乃至“足球专业”角度获得足够科学和专业的判定依据的。而如果没有这个作为基础,一般意义上的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内的侦查等,当然难以获得确凿的证据来判定赌球的事实并做出相应处罚。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关公安部门成立专职的反赌球机构,吸收相关体育专业人士加入,形成足球和司法的有机协调,或许是反赌球比较可取的做法。
  (据人民网)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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