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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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3901
颗粒名称: 重庆出台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重庆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规定违法建筑“要么拆除,要么没收”,重拳遏制违法建筑之风。
关键词: 住宅 建筑 处置

内容

重庆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规定违法建筑“要么拆除,要么没收”,重拳遏制违法建筑之风。
  办法规定,侵占小区绿地、水面、道路、消防通道等公共空间;超出房屋土地权属范围的;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等类型必须拆除。同时规定,违法建筑没收后,不再是个人财产,属国有资产,由政府通过拍卖、继续拆除或回填、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等方式进行处置。建设违法建筑的业主、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纵容业主违法搭建的物业管理,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重庆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重庆市将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采取更为严格的防范措施,明确规定凡附有违法建筑的合法建筑,在违法建筑未拆除或没收后未处置前,土地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转让、抵押等手续。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违法建设不加以制止,或给违法建设提供帮助的,将受到处罚。此外,重庆还将对参与违法建筑设计、施工的单位进行处罚。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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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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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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