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5万t/a三氯化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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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0172
颗粒名称: 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5万t/a三氯化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告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6月25日中卫报登载的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5万t/a三氯化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告。
关键词: 三氯化磷 工业区 生态环境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三氯化磷项目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三氯化磷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三氯化磷5万吨,总投资约为3547.6万元,占地20.01万平方米,由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中卫市美利工业区内,C3路以东,B5路以南。
  本项目严格遵循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多种污染防治措施,降低了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新建4t/h的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及二氧化硫、尾气吸收塔废气、生产装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循环水系统排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各种泵类设备等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锅炉灰渣、熔磷渣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5.施工期各项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三、工程拟采用的污染控制措施及环境影响
  废气:新建4t/h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达95%以上,麻石水膜除尘器采用石灰水脱硫,脱硫效率达50%以上,净化后的烟气最终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尾气吸收塔产生的HC1通过22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水系统排水一起排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气吸收塔废水主要含15%盐酸,全部出售。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泵类设备等机械噪声,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可使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锅炉灰渣用于筑路填坑。熔磷渣中含有砷等杂质属于危险废物,全部送宁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厂内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厂区及周边绿化、地面硬化等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和实施,项目建设时期的开挖面已由建(构)筑物所取代或全部回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得到有效处置,厂区绿化率达到20%、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厂区范围及其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因此,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中卫市美利工业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以黄磷和液氯为原料,生产三氯化磷,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能耗物耗低、污染物排放量少,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能确保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昱
  电话:0955-7606899
  地址:宁夏中卫市美利工业区内
  邮编:755000
  传真:0955-7606899
  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银华
  电话:0951-3889622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121号
  邮编:750004
  传真:0951-3889608
  电子邮件:nxhkyhp@126.com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09年6月25日至7月2日
  特此公示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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