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 唯一号: | 310520020220005963 |
| 颗粒名称: | 观棋不遵“规矩”伤人被判赔偿 |
| 分类号: | DF51 |
| 摘要: | 案情速递:常言道:“观棋不语真君子。”2007年12月16 日,海原县连某与本村村民在玩方棋游戏时,因安某在一旁为对手支招,导致连某输棋后心怀不满,遂与安某发生口角。 经在场人劝解后,安某离开现场,准备返回家中。但连某因心怀不快便尾追安某,双方用土块击打对方。至安某家门口时, 双方相互撕拉,安某将连某推搡倒地,后被人劝止。连某当即感到头晕,遂找到村医诊治,并于次日送往固原市人民医院进行医治。2008年1月30日,连某在固原市人民医院未愈出院,于次日死亡。 |
| 关键词: | 民法总则 民事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