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20004847 |
颗粒名称: | 中卫建市五年大事记 |
分类号: | K106 |
摘要: | 2004年2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设市 5年来,中卫干群积极发扬“三苦”精神,为中卫工业、农业、旅游业、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拼搏,并添上精彩的一笔。2004 年2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划归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4月28日中卫市正式成立。 |
关键词: | 史料 大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