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20003207 |
颗粒名称: | 关于2009年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告 |
分类号: | F241.4 |
摘要: |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0号令)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宁财(综)发 [2003]1457号)规定,现将中卫市2009年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公告如下:一、就业年审(一)年审对象:中卫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民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
关键词: | 人力资源 劳动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