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10013427 |
颗粒名称: | 市教育局服务承诺 |
分类号: | G462 |
摘要: | 为切实加强城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市教育局机关、各中小学校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如下: 一、执法承诺1.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30日内书面答复; 2.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3个月内书面答复。 二、服务承诺1.机关工作人员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答疑耐心细致; 2.凡属市教育局核准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 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统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范围; 4.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5.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各种信访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深入现场调查, 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6.教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无体罚学生现象。 |
关键词: | 教育局 服务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