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降低 城区法院受案数未升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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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1452
颗粒名称: 诉讼费降低 城区法院受案数未升反降
分类号: D926.22
摘要: 城区法院自今年4月1日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来,诉讼费几乎下降了一半,但是受案数却不升反降。 城区法院4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92675.5元,5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75251元。而该院2006年4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273448.5元,5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134788元,2006年4月比2007年4月下降66%,2006年5月比2007年5月下降44%。
关键词: 地方法院 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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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倩英通讯员刘琦)城区法院自今年4月1日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来,诉讼费几乎下降了一半,但是受案数却不升反降。 城区法院4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92675.5元,5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75251元。而该院2006年4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273448.5元,5月份实际收到诉讼费134788元,2006年4月比2007年4月下降66%,2006年5月比2007年5月下降44%。从案件数量统计上来看,2007年4月城区法院共受理交纳诉讼费案件为186件,2007年5月城区法院共受理交纳诉讼费案件为209件,而2006年4月城区法院共受理交纳诉讼费案件为232件,2006年5月城区法院共受理交纳诉讼费案件为219件。虽然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当事人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标准大幅下降,但案件数增长并没有出现一些媒体所估计的“诉讼爆炸”现象,该院受案数还略有下降。 据了解,城区法院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三点原因:第一,该院推出的“三方联动调解机制”对抑制受案数增长有直接关系。“三方联动调解机制”充分利用了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力量,在实施新机制的两个月中,该院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331件,派出法庭委托调解78件,法庭受案数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截至6月份,该院又通过“庭前调解”制度化解各类纠纷110件,大大缓解了审判压力。第二,与诉讼相关的法律服务价格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增长。 例如,按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诉讼离婚,首先要交纳200元的案件受理费,同时双方聘请律师至少要花费1600元,写诉状、答辩状等费用下来,一件离婚案件至少要花费2100元。从经济上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积极性。第三,参与诉讼的遵行费用不会降低。审判业务法律程序性很强,不能一蹴而就,当事人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参与诉讼活动。这个因素从客观上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热情。 从短期来看,诉讼费降低对城区法院受案数量的影响尚不大,但从长期来看,“低价诉讼”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仍无法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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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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