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 唯一号: | 310520020210010866 |
| 颗粒名称: | 中卫市通告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
| 其他题名: | 中卫市黄河堤防、山区防洪设施、傍山干渠 防汛责任单位及防汛责任人名单 |
| 分类号: | S423 |
| 摘要: |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7年防汛抗洪工作,中卫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我市黄河堤防、重点水库、山洪沟等防汛设施责任人调整名单向社会通告。 中卫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防洪安全。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防汛抗旱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防汛安全事故或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确有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行为的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
| 关键词: | 防汛 抗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