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蓝耳病高发季节将至农业部要求加强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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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441
颗粒名称: 猪蓝耳病高发季节将至农业部要求加强防控
分类号: S852.65+1
摘要: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16日召开的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说,当前即将进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猪蓝耳病虽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但如果防控不好,将严重危害养猪业发展,严重影响农民增收,影响猪肉消费市场稳定。他强调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
关键词: 动物病毒 猪蓝耳病 卫生防疫

内容

据新华社5月16日电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16日召开的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说,当前即将进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猪蓝耳病虽不属于一类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但如果防控不好,将严重危害养猪业发展,严重影响农民增收,影响猪肉消费市场稳定。
  他强调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孙政才要求,已发生疫情和分离到病毒的地区要做好猪蓝耳病免疫工作, 尽快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确保免疫效果。同时, 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纳入疫情快报范围。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通过动物疫情报告网络立即上报。
  此外,要加强产地检疫,加强对牲畜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对病死猪采取“四不准一处理” 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农业部将开展一次猪蓝耳病变异病毒集中监测,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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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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