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监系统不得接受监察对象赞助建楼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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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438
颗粒名称: 煤监系统不得接受监察对象赞助建楼买车
分类号: X93
摘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日公布了对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建设业务用房和配置车辆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赞助和馈赠。这两项规定的出台,缘自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向煤矿借款209万元超标准购置办公业务用房、接受煤矿38万元资助购买小汽车,被媒体曝光。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 监督管理

内容

新华社5月16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日公布了对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建设业务用房和配置车辆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赞助和馈赠。
  这两项规定的出台,缘自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向煤矿借款209万元超标准购置办公业务用房、接受煤矿38万元资助购买小汽车,被媒体曝光。安监总局对此态度鲜明,明确要求吸取教训、防止煤监队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业务用房建设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业务用房建设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防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不得向监察对象借款,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任何馈赠和各种形式的赞助;建筑面积原则上按55平方米/人控制。
  经查,山西忻州煤监局编制10人,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却有2557.65平方米, 12个办公室带卫生间。
  《煤矿安全监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明确提出,制止追求高档、盲目攀比的倾向;分局负责人不配备专车;原则上必须使用国产车,配备轿车排气量控制在20升以下,越野车价格(含购置税费)控制在25万元/辆以内。
  《煤矿安全监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不得超标准配备或擅自调换车辆,严禁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下属单位特别是监察对象调换、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车辆;不准接受监察对象馈赠的车辆。
  经查,山西忻州煤监局接受煤矿资助, 购置4辆小汽车,供领导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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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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