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侵权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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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0230
颗粒名称: 反渎职侵权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案”
分类号: D630.9
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9日接受记者釆访时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査办案件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 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监督职能

内容

据新华社5月9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9日接受记者釆访时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査办案件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 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童建明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四类42个罪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这些犯罪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过程中,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严肃査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等,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并不是抓的人越多越好,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法律监督和宣传教育,让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预防和减少犯罪。”王振川表示,从5月10日至6月15日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就是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更多人知道:不揣腰包也可能构成犯罪;乱作为或者该作为不作为也可能构成犯罪;“好心” “为公”办了坏事也可能构成犯罪。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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