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惠农补贴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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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9485
颗粒名称: 国家惠农补贴不得挪作他用
分类号: F323.89
摘要: 2004年至2007年连续发出的4个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支农惠农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在好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下,我国粮食生产出现重大转机。然而,我国粮食持续增长的基础并不牢固。
关键词: 惠农 农业补贴

内容

2004年至2007年连续发出的4个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支农惠农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在好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下,我国粮食生产出现重大转机。然而,我国粮食持续增长的基础并不牢固。目前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 当前一些基层干部对实行粮食直接补贴这项政策的认识却出现了偏差,试图把农民直接得到的实惠以种种借口收回。
  他们的理由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筹资难度加大,农业公用设施建设一家一户难以开展。农民现在尽管有了几十元粮补,但远远不能解决未来的生存问题,不如把这些粮补资金改用于合作医疗、化解乡村债务、建立农村养老制度等。 这一思想苗头是极为错误的。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粮补资金总额虽然不多,但实实在在到了农民手中。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政策给农民传递出中央政府加强农业、保护农民利益的坚定而持久的决心,稳定了民心,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确面临着不少难题,农田水利、合作医疗、农村养老等方面确实欠账很多。对此,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大了支农力度,今年就新增农业支出520亿元;同时,地方政府应该负起责任,动员广大农民参与,逐步解决。但是,绝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上。粮食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民直接得到的好处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扣留和挪用。(据新华社4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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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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