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厅规定,执法不当,责任分级追究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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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9018
颗粒名称: 浙江省国土厅规定,执法不当,责任分级追究到个人
分类号: G219.27
摘要: 浙江省国土厅规定,执法不当,责任分级追究到个人。
关键词: 地方新闻 国土厅

内容

浙江省国土厅规定,执法不当,责任分级追究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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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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