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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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8960
颗粒名称: 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强制执行
分类号: F275.1
摘要: 在重庆,单位逾期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词: 公积金 人民法院

内容

在重庆,单位逾期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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