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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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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8312
颗粒名称:
公告
分类号:
G219.29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期满的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到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所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公告以后2个月注销机动车档案,强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关键词:
地方新闻
公告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期满的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到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所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公告以后2个月注销机动车档案,强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07年3月7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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