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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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8312
颗粒名称: 公告
分类号: G219.29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期满的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到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所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公告以后2个月注销机动车档案,强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关键词: 地方新闻 公告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期满的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到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所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公告以后2个月注销机动车档案,强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07年3月7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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