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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有哪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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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7948
颗粒名称: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有哪些
分类号:
R193.3
摘要: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关键词:
疫苗接种
献血
内容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要推迟献血。
固定献血点:中卫市中心血站采血屋中卫市鼓楼药店门口献血车(每周六及每周日)中宁县工商银行门口献血车(每周四)各献血点具体时间安排请拨打献血咨询热线献血预约电话:0955-7029500(中卫市中心血站供稿)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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