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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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7595
颗粒名称: 海原: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分类号: D632.8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近日, 海原县司法局安排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为了防止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海原县安排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
关键词: 信访工作 律师

内容

本报讯(记者彭红兵)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近日, 海原县司法局安排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
  为了防止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海原县安排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到县信访办参与信访接待。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和办案工作程序,让上访群众及时了解该程序,以消除群众疑虑,真实反映问题。
  海原县司法局局长田野介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能够正确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起到便民利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同时,也为信访部门依法处理涉法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激发律师发挥法律知识特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热情,对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作用。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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