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图书馆
中卫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中卫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人大监督权的特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07176
颗粒名称:
人大监督权的特点
分类号:
D630.9
摘要:
根据人大监督权的性质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大监督具有以下特性:(1)法律性。从人大监督的实际内容看,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种全面的法律监督。监督的核心是保证国家法律的施行,其监督行为也是严格按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2)事后性。主要表现在人大监督手段的实施一般都发生在事发之后。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监督权
内容
根据人大监督权的性质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大监督具有以下特性:(1)法律性。从人大监督的实际内容看,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种全面的法律监督。监督的核心是保证国家法律的施行,其监督行为也是严格按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2)事后性。主要表现在人大监督手段的实施一般都发生在事发之后。强调人大对行政、司法机关监督的事后性,有利于维护行政、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当然,我们不能把人大监督的事后性绝对化,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事先对任何事情作出决定或采取措施,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3)间接性。从人大监督的方式看,它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即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时,主要或尽可能地通过间接手段来达到监督目的,而一般不直接去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4)权威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以宪法、法律为后盾,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监督权,因此,它的监督效力比行政监察、检察监督和党纪检查等其他监督形式更具有权威性。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人物
张易中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