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10007121 |
颗粒名称: | 无证生产的13类食品将被查处 |
分类号: | F713.56 |
摘要: |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对2005年以来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13类食品进行查处,糖果制品、酱腌菜、蛋制品等食品的生产、销售有了新规定。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凡上述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食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13类无QS标志的食品;宾馆、饭店、单位食堂不得使用13类无QS标志的食品;各销售单位、宾馆、饭店、单位食堂要进行自查清理,对200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13类无QS标志的食品要下货架作退货处理;2006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的该13类食品不在此清理范围内、 暂不作査处。 我市从即日起将组织人员对无证的13类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
关键词: | 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 |